2015年淮安市清河區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適應我區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充實教師人才隊伍,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發〔2011〕52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經區委、區政府同意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3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區屬中小學(市白鷺湖中學、市白鷺湖小學、市清河實驗小學)教師30名。詳見《2015年淮安市清河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者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須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含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其中: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屆時未取得的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4、在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歷階段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完全一致。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與單位簽訂的合同書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計算時間截止至2015年9月10日。
5、須取得教師資格且符合《教師資格條例》第五條的有關要求,其學科與招聘崗位學科一致。其中: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屆時未取得的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6、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7、服從組織分配自愿為招聘單位服務不低于5年。
現役軍人、在讀非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根據“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本次招聘工作在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教育局組織實施。
(一)報名
凡符合招聘條件者限報一個崗位,應聘者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張,于2015年5月3日—5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到淮安市清河區市民服務中心(淮安市北京北路100號,清河區政府對面)二樓人才服務窗口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聯系電話:0517-83643779。
如本人到現場報名確有特殊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者須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報名者相關材料。
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教育局共同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進行初步審查,符合條件者填寫《2015年淮安市清河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并繳納筆試費100元/人。
符合條件報名人數需達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不足3倍的按比例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崗位被取消的應聘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補報名時間:5月6日9:00-11:30
報名成功人員于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憑本人身份證和繳費憑證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科目為一門,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50分及以上為合格。
筆試內容: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教育學、心理學、教學論及其他應知應會內容等。
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筆試時間:2015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在淮安市清河區政府、清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公布。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根據應聘同崗位人員筆試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考生一同進入)。若進入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資格復審: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教育局共同對進入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面試人選應如實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材料,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需提供勞動聘用合同或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在職人員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發給《面試通知書》。進入面試人選名單(包含姓名、考試成績、排名)在淮安市清河區政府網站、清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公布。
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的,以及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資格復審通過的面試人數與崗位實際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倍的,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均進入面試。
3、面試方式:面試采用專業化面試方式,包括備課、說課和答辯。①備課。由應聘人員現場抽簽確定說課課題,圍繞說課課題進行備課,備課時間為60分鐘。②說課。應聘人員說課時間為10分鐘,說課結束后上交書面說課教案。③答辯。圍繞說課、相關專業理論知識與技能、教育教學改革發展動態等方面進行答辯,答辯時間為5分鐘。
4、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5、面試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需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6、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四)體檢與考察
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應聘同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成績計算環節均保留2位小數,第3位四舍五入)以百分制合成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下同)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教育局共同組織體檢和考察。
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及蘇教人〔2010〕14號文件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察參照《省委組織部等3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屬及部分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考指南》執行。
若因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個人原因或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應聘人員總成績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體檢和考察均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清河區政府網站及清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考生與其他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在規定的報到期限內報到。如本人不能按規定期限報到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在公示與聘用審批階段,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或考生明確放棄聘用出現空額的,在同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待遇按照我區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個人自主擇業。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紀檢監察部門對整個公開招聘過程進行監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紀律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違反招聘紀律規定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責任自負。為方便群眾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和咨詢電話。
監督電話:
區紀委監察局:0517—83643761
政策咨詢電話:
區人社局:0517-83643779
區教育局:0517-83601160
本公告由清河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1、2015年淮安市清河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xls
2、2015年淮安市清河區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專業參考目錄.xls
3、2015年淮安市清河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doc
4、教育教學工作證明及同意報考證明.doc
清河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4月20日
2、2015年淮安市清河區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專業參考目錄.rar
2015年淮安市清河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 ||||||||
招聘 |
招聘崗位 |
崗位代碼 |
崗位類別 |
招聘人數 |
開考 比例 |
崗 位 要 求 | ||
學歷 |
專業 |
其它條件 | ||||||
區屬中學 |
數學教師 |
01 |
專業技術 |
1 |
3 |
普通高校師范類(研究生除外)本科及以上 |
數學類 |
2015年應屆畢業生 |
英語教師 |
02 |
2 |
3 |
英語類 | ||||
體育教師 |
03 |
1 |
3 |
體育類 | ||||
區屬小學 |
語文教師 |
04 |
7 |
3 |
普通高校師范類(研究生除外)本科及以上 |
中文類 |
2015年應屆畢業生 | |
數學教師 |
05 |
4 |
3 |
數學類 | ||||
英語教師 |
06 |
1 |
3 |
英語類 | ||||
音樂教師 |
07 |
1 |
3 |
音樂類 | ||||
區屬小學 |
語文教師 |
08 |
6 |
3 |
本科及以上 |
中文類 |
滿1年教育教學工作經歷 | |
數學教師 |
09 |
3 |
3 |
數學類 | ||||
體育教師 |
10 |
2 |
3 |
體育類 | ||||
美術教師 |
11 |
2 |
3 |
美術類 | ||||
注:專業條件按類設置,按《2015年淮安市清河區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專業參考目錄》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