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連云港市公開招聘新教師公告
連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61號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選拔優秀人才,充實教師隊伍。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精神,連云港市部分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1名新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2016年連云港市公開招聘新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崗位表可在連云港教育網(http://www.lyge.cn)、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lyghrss.gov.cn)網站查詢。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資格條件中的應屆畢業生指普通高校2015年尚未就業的應屆畢業生和2016年應屆畢業生,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六)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七)應聘中學教師崗位須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中學教師資格;應聘小學教師崗位須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小學教師資格;崗位表中注明對教師資格證不作要求的除外。
(八)資格條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時間計算到2016年6月30日,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九)本次招聘的全部崗位均沒有戶籍限制。
(十)招聘崗位所需專業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6版)。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在編在崗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員。
(2)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3)事業單位負責人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5)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
(一)報名要求
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只能應聘與本人所學專業或所學專業的發展方向相一致的崗位,教師資格類型、所學專業應與崗位要求一致。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報名材料
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碩士研究生還須提供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或提供已經通過面試正在辦理證書的證明)。其中: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報到證、雙向就業協議書等材料;社會人員須提供勞動合同、工作經歷證明、社保繳納證明等材料。
(三)報名時間與地點
應聘人員須于2016年6月20日-6月28日登錄到《2016年連云港市公開招聘新教師網上報名系統》(地址:http: //61.155.76.51/teacher,請用IE瀏覽器登陸操作)自行報名,并于2016年6月29日-6月 30日到市教育局后樓一樓報名大廳(蒼梧路23號)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進行網上報名信息現場確認并交納報名考試費。
(四)報名考試費
報名考試費100元/人。進入復試人員,另繳復試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免收報名考試及復試費。報名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扶貧工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五)開考比例
應聘人員報名經學校審核并報主管部門核準后,方可參加初試。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3的,核減招聘崗位數,直至不予開考。對緊缺專業,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3的崗位,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后,可按1:2開考,具體崗位屆時另行公告。應聘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2016年7月1日前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四、考試
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步驟進行。
(一)初試
初試采用分專業統一筆試的方式,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1.筆試內容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學科專業知識和技能,具體情況詳見《崗位表》(附件1)。
2.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試卷為百分制,統一閱卷,并設合格分數線為50分,未達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能進入復試。
3.2016年7月1日下午14:30-17:30,應聘人員憑報名回執單和身份證到市教育局后樓一樓報名大廳(蒼梧路23號)領取準考證。考生憑在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4.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5.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以百分制的形式在連云港市教育局網站上公布。
(二)資格復審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的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復試人員名單。復試前,對所有入圍復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未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復試資格,并在應聘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復試
復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1.復試形式:
(1)有技能測試的崗位復試形式為演課答辯(模擬上課15分鐘)和技能測試,兩項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復試成績=演課答辯成績×50%+技能測試成績×50%。
(2)無技能測試的崗位復試形式為演課答辯(模擬上課15分鐘),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演課答辯成績×100%。
2.復試內容:
(1)演課答辯內容為相應學段、相應學科教材。
(2)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能,詳見《崗位表》(附件1)。
復試時,按照學段和學科對招聘崗位進行分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隨機抽取有關專家組成評委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評定。
3.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并設合格分數線為60分,復試成績未達合格線的不予聘用。
4.復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復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計算及公布
1.總成績=初試成績×40%+復試成績×60%。
2.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
3.應聘人員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數,總成績若出現并列,按復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若依然相同,需進行加試,加試方法另定。
4.總成績、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將于復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之內在連云港教育網公布。
五、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復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出現缺額時,則在應聘該崗位的復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察和公示
體檢結束后,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
因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六個月。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執行國家規定的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員,在報到時必須提供本人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報到證原件(應屆畢業生),碩士研究生還須提供本人學位證原件。
八、監督
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名單有異議的,可以向紀檢監察部門反映。監督電話:0518-85822779
九、相關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存在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期間,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通訊正常,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招聘單位原則上不保留其聘用資格。
(四)考務政策咨詢電話:0518-85822187。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云港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