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通市通州區鎮(區、園、街道)公辦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幼兒園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育水平,經南通市通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5年南通市通州區鎮(區、園、街道)公辦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5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8月至1997年8月期間出生);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登記注冊的幼兒園從事幼教工作5年(含)以上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70年8月及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考生報考不限戶籍;大專學歷的考生限南通市通州區戶籍或生源(戶籍落戶時間截止本公告發布之日)。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
(一)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5年南通市通州區鎮(區、園、街道)公辦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報名方式和時間
1.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審查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2.報名網址:通州人才網(http://www.tzrcw.gov.cn)
3.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5年8月16日9∶00-8月18日16∶00。
4.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8月16日9:00~8月19日16:00。
5.繳費確認時間:2015年8月16日9:00~8月20日16:00。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從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進行繳費確認(考生須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視為報名成功。在規定時間內沒有進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視為報名未成功。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并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一致;資格未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2.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所填信息應與本人所持有效證件保持一致),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符合崗位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jsnt.lss.gov.cn)、通州人才網和通州區教育門戶網站(www.tzjy.gov.cn)公告。報名結束后,報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崗位的應聘人員,由通州區教育局通知,符合其他招聘崗位條件的,可在網上改報其它崗位,改報名時間:2015年8月21日13∶30-16∶00。
4.通州區教育局根據應聘人員填寫的信息進行審查,對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有疑義的,應注明缺失或需補充的內容,并要求其完善補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關佐證材料。資格審查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5.網上填報信息與真實情況不一致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6.根據南通市物價局、財政局《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通知》(通價費〔2008〕52號)精神,本次公開招聘向考生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對參加面試(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收取面試(綜合素質測試)費100元/人;體檢費按實收取。
7.報考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與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經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請于2015年9月2日(09:00-16:00)登陸通州人才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遇有問題,請與通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解決。聯系電話:0513-86513162。
三、筆試、資格復審、綜合素質測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為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筆試由通州區教育局組織實施。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學和心理學基本原理(占分比60%,上述內容不指定大綱和教材),教案設計(指定幼兒園相關教材,占分比40%)。
2.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地點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通州人才網和通州區教育門戶網站公布。
(二)資格復審
1.根據筆試成績,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末位同分的一起進入),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資格復審由通州區人社局會同區教育局負責。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應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或復印件;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登記注冊的幼兒園從事幼教工作5年(含)以上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或復印件(從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從事幼教工作5年(含)以上證明材料〔在我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登記注冊的幼兒園工作時間段的證明,由任教幼兒園和所在鎮(區、園、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出具,或由任教的教育局局直幼兒園出具證明,跨鎮(區、園、街道)幼兒園工作的,須分別出具工作經歷證明;在通州區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登記注冊的幼兒園工作時間段的證明,須由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
(3)大專畢業生須提供本人戶籍或生源地證明材料。
2.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在通州人才網和通州區教育門戶網站上公布。復審不合格或放棄復審資格的,在報考同崗位筆試合格者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末位同分的一起進入)。
(三)綜合素質測試
綜合素質測試由通州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1.綜合素質測試人選。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2.時間和地點。詳見通州人才網和通州區教育門戶網站《綜合素質測試通知》。
3.測試內容及權重:(1)根據指定命題作簡筆畫,時間30分鐘,占25%。(2)講故事,考生根據給出的關鍵詞進行故事即興創編與講述表演,時間5分鐘,占25%;(3)現場演奏鋼琴并自唱(曲目自選),時間5分鐘,占25%;(4)自選曲目,自編自舞,時間5分鐘,占25%。
四個測試項目均以滿分100分計算,成績當場通知考生。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按上述權重計算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
(四)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占40%的權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兩位)。
四、體檢與考察
在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合格者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末位同分的取綜合素質測試高分者),并在通州人才網和通州區教育門戶網站進行公布。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由通州區教育局組織實施。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通州區教育局按相關文件規定組織考察。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的,在相應崗位綜合素質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末位同分的取綜合素質測試高分者)。
五、公示和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通州人才網和通州區教育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2、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在相應崗位綜合素質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末位同分的取綜合素質測試高分者)。
3、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通州區教育局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聘用單位根據核發的聘用人員通知書,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結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在我區服務期必須滿五年。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逾期作自動放棄。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六、紀律監督
通州區鎮(區、園、街道)公辦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區人社局參與并給予指導,區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招聘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七、本公告由通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州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0513-86513162(通州區人社局)
0513-86512465(通州區教育局)
紀律監督:0513-86520011(通州區紀委)
0513-86514729(通州區教育局)
附件:2015年南通市通州區鎮(區、園、街道)公辦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xls
南通市通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通市通州區教育局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