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教育局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的通知
教師資格申請人: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工作的通知》(蘇教人﹝2016﹞24號)精神,現將錫山區教育局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總體流程(附件)
2017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采取網上報名結合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申請人應認真閱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操作手冊》(附件),在規定時間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并在規定時間前往現場確認。未通過上述網絡報名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申請人應在我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二、錫山區教育局受理對象及類別
錫山區教育局負責認定當地戶籍(或人事關系)申請人的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同時根據實際情況,負責認定江蘇省錫山中等專業學校2017年應屆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申請的幼兒園教師資格。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
注意:1.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可于畢業前的最后一學期由所在學校統一向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相應教師資格,也可由本人憑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以下簡稱《推薦表》)原件,回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
2.非師范類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于畢業前的最后一學期,由本人憑學校出具的《推薦表》原件,自愿選擇到戶籍所在地或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因保研等情況無《推薦表》的應屆畢業生,由就讀學校出具學籍證明,并注明無《推薦表》原因。憑《推薦表》或學籍證明申請認定并獲得通過的應屆畢業生,須憑合格畢業證書方可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3.非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憑學籍證明和前合格學歷自愿選擇在學校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相應層次教師資格。
4.非上述范圍內人員(含已畢業但未及時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普通院校全日制師范生)可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也可在人事關系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在人事關系所在地申請認定的,另需提供與聘用單位直接簽訂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聘用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以當地社保管理部門相關證明為準)。非錫山區教育局受理對象,請關注無錫市教育局、各區教育局網站的公告。
三、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時間
1.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4月5日至18日。請在報名期內的7:00至24:00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報名,逾期不能補報。
2.現場確認時間:2017年4月18日、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30。
四、網上報名步驟及注意事項
(一)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取得《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由“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系統;其他申請人員,由“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系統。首次進入系統,點擊“注冊”進行申請,根據系統提示,確認網上申請協議。
(二)全國統考合格人員注冊時,先正確填寫本人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和考試合格證明編號,再選擇認定機構與確認點,閱讀注意事項。申請人所申請的資格種類、任教學科均按照《考試合格證明》上的內容自動生成,不可更改。
申請人員注冊時,先選擇申請的資格種類、認定機構和任教學科,再依次選擇確認點、閱讀注意事項、填寫身份信息。
(三)按系統要求如實填寫其他申請材料。
(四)核對所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上報報名信息。
(五)提交成功后,系統顯示“您已完成注冊!”的提示。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密碼找回郵箱等信息。隨即點擊“登錄系統”按鈕,進入申請人登錄頁面進行登錄,獲取報名號并查看您的注冊信息是否顯示正常。
(六)申請人可在現場確認前登錄網上申請系統,對申請信息進行修改。
(七)申請人應在現場確認前及時登錄網上申請系統,打印出申請表。
注意:選用PDF格式導出申請表,一式兩份,雙面打印。紙質申請表內容和網上填寫內容應完全一致,申請人在申請表第2頁承諾書上親筆簽名,在第4頁備注欄內注明自己過去取得的教師資格的種類、證書號和取得時間。申請表封面和第3頁不得手填、涂改。
(八)登錄江蘇教師教育網(www.jste.org.cn),在“教師資格”專題頁面“資料下載”欄目中,可下載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有關表格,包括思想品德鑒定表、體檢表、照片粘貼頁等。
五、現場確認需準備的材料
(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網報后自動生成,一式2份,正反打印)。
(二)小二寸紙質照片1張,貼在相片粘貼頁上。
注意:該照片用于制作證書,必須與網上提交的照片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圖像清晰,尺寸為33MM(寬)×48MM(高),背面用鉛筆寫好網上報名號和姓名。
(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注意:在戶籍所在地申請的需另提供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在人事關系所在當地申請的需另提供人事關系證明材料(聘用合同和社保證明)。戶籍和人事關系在同一地的只提供其中之一。
(四)符合申請條件的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包括相關學歷證明材料)。
注意:非全日制學歷者申請教師資格,均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提供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認定機構可根據情況要求其他人員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學歷在學信網上不能查詢的,需提供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的學習成績單復印件,若不能提供成績單或認定機構對所提供成績單有疑異,申請人可到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進行學歷認證(因受理學歷認證時間較長,可先提交受理證明,作為合格學歷受理,認定通過的憑合格學歷證明領取證書)。
僅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現場確認時可暫緩提交學歷證書,但應提供申請人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或其他學籍證明材料。
國(境)外學歷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其他認定機構的證明不予認可。
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申請人還需提供技術資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大專畢業后又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者,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時,視為具備合格學歷。
(五)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注意:在職人員應由所在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供思想品德意見。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應由就讀學校所在院系黨組織提供思想品德意見。非在職人員應由其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級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鑒定意見,其中有無犯罪記錄情況也可由公安部門填寫。
(六)有效的《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生以及未經學校統一組織申請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如畢業證書中無明確標注“師范”字樣,需提供由畢業學校教務部門驗印的個人學習成績單(有必修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和教育實習合格成績),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證明:
1.畢業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當年入學時的專業招生計劃文件復印件,標明本專業為全日制師范類專業(加蓋畢業學校教務部門、檔案部門或發展規劃部門公章)。
2.帶有申請人姓名和專業的當年全日制師范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需有師范專業標注,加蓋畢業學校招辦或檔案部門公章)。
3.個人學習檔案中學習成績單上專業欄標注“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個人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備注欄內標注“師范”字樣(原件或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高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的專業欄后注有“師范”字樣(原件)。
6.1999年高校擴招之前入學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其畢業成績單中雖然沒有“師范”字樣,但系統學習過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且教育實習成績合格(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七)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注意: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的教師應當達到一級水平。年滿五十周歲的申請人員,提倡使用普通話,對普通話證書不作要求。
(八)根據申請人的實際情況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復印件均使用A4紙單面復印。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或者材料不全的,申請人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六、現場確認地點與聯系電話
現場確認地點:錫山區教育局216室,地址:錫山區東亭華夏中路12號,電話:8870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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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錫山區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總體流程.doc
2017年上半年錫山區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操作手冊.doc
無錫市錫山區教育局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