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區教育局關于2017年(上)依法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現場審核確認的公告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江蘇省具體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現將2017年上半年常州市金壇區教育局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現場審核確認事項公告如下:
一、現場審核確認對象
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條件,戶籍或人事關系在金壇區并已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成功的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2017年上半年申請教師資格網上報名時間為:2017年4月5日至4月18日,網址: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有關報名的對象和范圍、報名時間和條件以及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網上報名步驟和注意事項等見金壇教育信息網公告公示欄2017年3月上旬發布的《常州市金壇區教育局關于2017年依法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公告》)。
二、現場審核確認時間和地點
2017年上半年現場審核確認時間為:2017年4月26日至4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現場審核確認地點:常州市金壇區政務服務中心二樓教育局窗口(常州市金壇區清風路1號),電話:82880069。請網上報名成功的申請人準時前往審核確認,過期作自動放棄處理。金壇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咨詢電話:82881007。
三、現場確認準備材料
(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網報后自動生成,一式2份,正反打印)。
(二)小二寸紙質照片1張,貼在相片粘貼頁上。
注意:該照片用于制作證書,必須與網上提交的照片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圖像清晰,尺寸為33MM(寬)×48MM(高)。
(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注意:在戶籍所在地申請的需另提供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在人事關系所在當地申請的需另提供人事關系證明材料(聘用合同和社保證明)。戶籍和人事關系在同一地的只提供其中之一。
(四)符合申請條件的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包括相關學歷證明材料)。
注意:非全日制學歷者申請教師資格,均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提供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認定機構可根據情況要求其他人員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學歷在學信網上不能查詢的,需提供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的學習成績單復印件,若不能提供成績單或認定機構對所提供成績單有疑異,申請人可到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進行學歷認證(因受理學歷認證時間較長,可先提交受理證明,作為合格學歷受理,認定通過的憑合格學歷證明領取證書)。
僅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現場確認時可暫緩提交學歷證書,但應提供申請人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或其他學籍證明材料。
國(境)外學歷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其他認定機構的證明不予認可。
(五)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注意:在職人員應由所在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供思想品德意見。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應由就讀學校所在院系黨組織提供思想品德意見。非在職人員應由其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級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鑒定意見,其中有無犯罪記錄情況也可由公安部門填寫。
(六)有效的《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生以及未經學校統一組織申請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如畢業證書中無明確標注“師范”字樣,需提供由畢業學校教務部門驗印的個人學習成績單(有必修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和教育實習合格成績),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證明:
1.畢業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當年入學時的專業招生計劃文件復印件,標明本專業為全日制師范類專業(加蓋畢業學校教務部門、檔案部門或發展規劃部門公章)。
2.帶有申請人姓名和專業的當年全日制師范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需有師范專業標注,加蓋畢業學校招辦或檔案部門公章)。
3.個人學習檔案中學習成績單上專業欄標注“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個人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備注欄內標注“師范”字樣(原件或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高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的專業欄后注有“師范”字樣(原件)。
6.1999年高校擴招之前入學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其畢業成績單中雖然沒有“師范”字樣,但系統學習過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且教育實習成績合格(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七)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八)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復印件均使用A4紙單面復印(一件一張)。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或者材料不全的,申請人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四、我區教育行政部門在受理公民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后,將組織現場確認通過人員體檢(有關體檢要求請申請人及時關注金壇教育信息網公告公示欄)、組織專家審查委員會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審查;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將根據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在受理申請期限(即現場確認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并將認定結果通知申請人。符合法定的認定條件者,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我區教育局將通過金壇教育信息網(http://www.jtjiaoyu.com)“公告公示”欄公布有關教師資格認定的信息,請在我區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及時關注,不再另行告知。
五、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行為的,根據《教師資格條例》、《江蘇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等文件規定,依法予以取消教師資格、3—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教師資格、行政處罰直至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點擊下載>>>
1.江蘇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doc
2.教師資格認定封面.doc
3.教師資格粘貼相片頁.doc
4.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doc
5.學業成績證明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