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精神,現將蘇州工業園區2022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機構與受理范圍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蘇州工業園區教育局受理本轄區內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報名。
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在蘇州市教育局報名點報名。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的人員,可以在蘇州工業園區教育局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1.具有蘇州工業園區戶籍;
2.在蘇州工業園區居住,并持有有效期內、居住地為蘇州工業園區的居住證(居住證受理證明不予認可);
3.在蘇州工業園區高校(含分校區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讀的應屆畢業生、在讀研究生和專升本學生;
4.駐蘇州工業園區部隊現役軍人或武警;
5.港澳臺居民持有效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可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認定基本條件
在蘇州工業園區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過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申請人員經認定機構查詢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認定教師資格。我省認定機構將對申請人的違法犯罪情況進行核查。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達到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標準,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體檢標準和操作規程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省教育廳關于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蘇教人〔2010〕14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行。
(三)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1.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其中具有中等幼兒師范學校或中等師范學校學歷的師范生可申請認定與其所學學段相一致的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
2.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普通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結業”“肄業”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四)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教師應當達到一級水平。自今年起,我省教師資格認定取消對年滿50周歲的申請人員普通話水平的寬限,所有申請人都必須達到相應的普通話水平方可認定教師資格。
(五)非師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生應取得有效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下簡稱“考試合格證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科和學段應與考試合格證明標注的學科和學段一致。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可憑有效期內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申請認定相應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生已直接認定過教師資格的,不能再直接認定教師資格。
三、認定總體流程
(一)提醒:網上申請和體檢的時間不分先后,以本認定機構具體安排為準。
(二)有關教師資格認定的全部信息(認定通知、體檢安排、現場確定、認定結果及證書發放等),請及時關注本認定機構發布的通知公告。
(三)在蘇州工業園區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請關注蘇州工業園區教育局官網公示公告欄(http://sipedu.sipac.gov.cn/)。
四、認定安排
(一)網上申請
2022年蘇州工業園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分兩次進行。第一次網上報名時間為4月21日至5月7日17:00,第二次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21日至7月7日17:00。參加免試認定改革的2022屆畢業生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21日至7月7日17:00。
(二)體檢
在蘇州工業園區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請關注蘇州工業園區教育局官網公示公告欄(http://sipedu.sipac.gov.cn/)體檢通知預約參加體檢(具體時間待定)。
對于2022年上半年已經參加蘇州大市范圍內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新教師入職體檢的人員,在本次認定時可憑蘇州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體檢合格證明》替代體檢報告。
(三)現場確認
在蘇州工業園區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請關注蘇州工業園區教育局官網公示公告欄(http://sipedu.sipac.gov.cn/)現場確認通知,按照規定時間參加現場確認(具體時間待定)。
(四)作出結論
本認定機構自受理申請期限(即現場確認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認定結論。
證書發放請關注蘇州工業園區教育局官網公示公告欄(http://sipedu.sipac.gov.cn/)通知公告。
五、申請認定方式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開放時間注冊個人賬號(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完善個人信息,并在我區報名時段內登錄報名。
具體網上申請操作流程可參照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首頁“使用幫助”欄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或見文末附件)
申請人在網報過程中,應仔細閱讀《個人承諾書》并按網報系統提示簽字上傳,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可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現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務請重新上傳,否則不能認定。
六、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二)戶籍信息或居住證等。
1.在戶籍所在地申請的,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包括首頁與個人頁);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
2.在居住地申請的,需提供當地居住證;
3.在全日制就讀高校所在地申請的學生,應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應屆畢業生如未能通過在線學籍核驗,需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4.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請的,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當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港澳臺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網報系統比對成功的無需提交。在港澳臺地區取得的學歷和在國外取得的學歷還應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網報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要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早申請認證報告;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大廳(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以免影響認定。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網報系統能驗證的無需提供)。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通過網報系統驗證,無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生如符合申請直接認定教師資格,如畢業證書中無明確標注“師范”字樣,需提供由畢業學校教務部門驗印的個人學習成績單(有必修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和教育實習合格成績),另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證明:
1.畢業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當年入學時的專業招生計劃文件復印件,標明本專業為全日制師范類專業(加蓋畢業學校教務、檔案或發展規劃部門公章)。
2.帶有申請人姓名和專業的當年全日制師范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需有師范專業標注,加蓋畢業學校招生或檔案部門公章)。
3.個人學習檔案中學習成績單上專業欄標注“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注明為師范類畢業生(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高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的專業欄后注有“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畢業學校招生或學籍管理部門公章)。
6.1999年高校擴招之前入學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其畢業成績單中雖然沒有“師范”字樣,但已系統學習過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且教育實習成績合格(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六)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門申請人可通過認定機構申領我省統一開具的請相關部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張(正規紙質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尺寸為25mmX35mm,應與在網報系統上傳的版式相同,相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證號)。
(八)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以上材料未提復印件的均為原件。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七、其他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
(二)請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體檢和現場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均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一經查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相應處理。
(四)其他未盡事宜詳見蘇州工業園區教育局官網公示公告欄(http://sipedu.sipac.gov.cn/)。
(五)聯系電話:0512-66681140;電子郵箱zhle@sipac.gov.cn
蘇州工業園區教育局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