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區2015年4季度公開選聘衛生專業技術人才簡章
為促進我區衛生計生事業發展,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醫療人員隊伍結構,全面提升醫療水平,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和《渝中區衛生事業單位選聘(招聘)工作人員的意見》(中區衛發〔2004〕74號)、《關于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渝衛人發〔2014〕42號)相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重慶市衛生計生事業單位選聘優秀衛生專業技術人才。
一、選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面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選聘名額
本次面向重慶市衛生計生事業單位選聘7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詳見附件1)。
三、選聘條件和范圍
(一)選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質,熱愛衛生事業;
3.重慶市衛生計生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專業技術人員;
4.取得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5.取得崗位所需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6.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其中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開始報名前一天;
7.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事業單位人員回避要求和審批機關確認的其它條件。
(二)選聘范圍
1.凡符合選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2.以下人員不屬于選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其他條件
選聘人員須在渝中區衛生計生事業單位服務滿5年以上,未滿服務年限的,取消事業單位人員身份,解除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四、選聘程序
報名工作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渝中區衛計委統一組織開展,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選聘采取專業技能考核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6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渝中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706室(渝中區和平路管家巷9號);聯系電話:63765139。
3.報名程序及資格審查
報名者須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職稱證、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簡歷與業績簡介1份;相關證明或獲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經資格審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張,現場填寫《考試報名表》。
(二)專業技能考核和面試
1.專業技能考核
各崗位擬選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3比例,未達到規定比例,相應遞減選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計算);無法遞減的,取消選聘。其中,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的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專業技能考核采取病例分析或現場模擬診治等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60分為合格。
專業技能考核時間暫定11月上旬,專業技能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進入面試人員須提供加蓋工作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同意報考證明》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面試資格。
在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選聘崗位名額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該招聘崗位選聘。其中,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的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考生專業技能考核需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面試。
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分值100分。面試分數為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若某一崗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含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該考生的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還須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當天同類面試方式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為合格。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總成績=專業技能考核成績×50%+面試成績×50%(各項成績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三)體檢
體檢在專業技能考核成績、面試成績均合格人員中,根據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最后一名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上述成績相同,則報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面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選。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5〕25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7〕113號)和《關于轉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10〕49號)等規定,并結合衛生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區衛計委、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體檢、考察、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
(五)公示
選聘有關事宜,將在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
體檢、考察、資格復審均合格人員按規定確定為擬招聘人員。擬招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渝中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眾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擬聘單位及崗位、考核總成績、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對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區衛計委報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實有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按有關程序及規定辦理調動及聘用手續,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六、紀律要求
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七、其他
本簡章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渝中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3-63765139(區衛計委)、023-63765137(區人力社保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