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南川區面向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招聘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南川區面向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南川區面向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15名,具體招聘單位和職位詳見《南川區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招聘計劃一覽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衛生計生事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79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
6.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8.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9.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屬于公開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校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已與我區機關事業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其他:
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除2015年應屆畢業生外)的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實行現場報名,報名人員選擇一個職位報考,按各報考職位分別競爭,分別聘用。請符合條件的人員,持加蓋學校簽章的《南川區公開招聘報名推薦表》(附件2)、《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于2015年5月12日9:30—12:00到成都中醫藥大學第一教學樓第一階梯教室(成都市十二橋路校區,十二橋路三十七號)參加現場報名,逾期不再受理。經報名且資格審查合格者,確定為考試考核人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考核及簽約
(一)考試考核。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參加考試考核,并按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不低于1:2的面試比例確定參加考試考核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職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職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該招聘指標;其中,特殊崗位或急需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考試考核采取現場專業答辯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總分值為100分。專業答辯成績當場公布。專業答辯成績未達到60分者為不合格,不得確定為簽約人選。對考生考試考核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考試考核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考試考核成績=專業答辯成績。
考試考核時間、地點在報名時另行通知。未按時參加考試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簽約。簽約人選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合格人員的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并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當考試考核總成績相等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以加試成績高者作為簽約人選。
若經確認自動放棄簽約資格出現的缺額,可從報考該職位且考試考核合格者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簽約后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體檢及考察
(一)報到:已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人員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持學校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主要內容為在校期間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獎懲、學習等情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就業協議、畢業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及其他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到南川區人力社保局601辦公室報到。逾期未報到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2015年7月31日未取得畢業證書的,自動解除協議,取消聘用資格。
(二)體檢:報到后,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合格者方能正式聘用;體檢不合格者,解除協議,取消聘用資格。體檢時間在報到后另行通知,未按時參加的,取消體檢或聘用資格。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等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職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在區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者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檢,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三)考察: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時,不再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擬簽約人選等有關事宜,可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保障網查詢。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從辦理正式聘用審批手續之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之日起執行,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職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鄉鎮衛生院的考生,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考試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衛生院。未按時參加或放棄自主選擇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已選定衛生院的考生不得重新選擇。考生在自主選擇衛生院時,當考核總成績相等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高者優先。選定單位結束后,按前款要求履行聘用審批程序。
被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聘用單位服務5年以上。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之一,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報考人員應完成相應的各個聘用環節、程序。除因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可抗力外,符合條件的人選放棄報到以后環節的、簽約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試用期內主動申請放棄等取消聘用資格的,3年內(即2015年至2017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有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等情形的,5年內(即2015年至2019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報名和政策咨詢電話:023-71420469、023-71648387
本次公開招聘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牽頭組織實施,本簡章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和南川區衛計委負責解釋。
附件:
1.南川區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招聘計劃一覽表
2.南川區公開招聘報名推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