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江北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快推進衛生計生改革與發展,改善醫療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制定江北區衛生計生事業單位招聘2016年應屆大學畢業生簡章。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江北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下屬衛生計生事業單位招聘2016年應屆大學畢業生 24名,招聘單位及專業見《江北區衛生事業計生單位公開招聘2016年應屆大學畢業生崗位需求表》(附件)。
二、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對象、條件和范圍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大學畢業生(學歷需與崗位條件匹配);
(二)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
2、模范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教育事業;
4、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協調能力和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5、身體健康,體形端正;
6、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2015年12月30日;
7、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崗位需求表》);
8、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三)資格條件
1.考生在校期間必修課考試成績每科須在70分及以上,選修課考試成績每科在65分及以上,或平均成績須在75分及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考:
①學習成績優秀,獲兩次及以上校級獎學金;
②綜合能力強,系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③擔任院(系)及以上學生會部長或班級的班長、團支部書記職務;
④獲院(系)及以上優秀學生干部或優秀學生稱號;
⑤有特殊專長,在省級及以上專業競賽中獲獎;
⑥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報考公共衛生機構(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區婦幼保健院、區精神衛生中心)的可不受以上條件限制。
2.凡必修課考試成績每科在80分及以上,選修課考試成績每科在70分及以上者可不受以上條件限制。
(四)招聘范圍
凡符合條件的,均可應聘報名。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2015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重慶醫科大學現場報名。
2.報名手續:
報名者持本人身份證、蓋有學校鮮章的就業推薦表、成績證明等屬于招考對象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并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按招聘簡章公布的招聘單位和專業報名(每名畢業生只能按所學專業報考一個單位一個專業)。
3.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二)考試考核
資格審查合格者均進入考試考核環節。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開考比例須達到1:3,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內容為《專業科目測試》,分值為100分。
2、面試:
面試由區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面試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未參加筆試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崗位,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其他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最低成績及以上方可進入面試。
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公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三)體檢及考察
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若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相同的,則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一輪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的有關要求,結合崗位和行業的實際需求組織實施。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受檢人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江北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按報考本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對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及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四)公示
考試考核、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招聘人員。擬招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等。
(五)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學位證、畢業證的,按有關程序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的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
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2016年應屆畢業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學位證、畢業證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和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考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屆監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
六、本簡章由江北區人力社保局和江北區衛生計生委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江北區人社局:67757315;江北區衛計委:6772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