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醫療衛生計生體制改革,拓寬選人用人視野,配齊配強旗人民醫院和蒙醫醫院領導班子,根據《國家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第二批試點旗縣阿拉善右旗公立醫院改革實施方案》有關規定,在全旗范圍內公開競聘旗人民醫院和蒙醫醫院院長。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給合我旗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建立更加科學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著力形成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機制,充分調動廣大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不斷提高公立醫院服務能力和水平,促進醫療衛生計生事業健康持續發展。
二、競聘原則
(一)黨管干部原則;
(二)任人唯賢原則;
(三)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四)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
(五)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
(六)民主集中制原則;
(七)依法辦事原則。
三、競聘職位
阿拉善右旗人民醫院院長、蒙醫醫院院長各1名。
四、競聘方式
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公開競聘。
五、報名條件和資格
阿右旗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均可報名。
(一)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
2.熟悉新時期衛生計生工作方針、政策和醫院管理工作,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綜合協調和管理能力,具有改革創新精神,具有履行職責所必需的政策理論水平和專業知識;
3.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醫療衛生計生事業,有良好的醫德醫風醫技,在工作崗位上開拓進取,做出實績;
4.自覺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善于團結同志,服務意識強,作風正派,清正廉潔;
5.具備《干部選拔任用條例》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任職資格
1.具有醫學類大專及以上學歷(少數民族及女干部可放寬至醫學類中專及以上學歷);
2.取得執業醫師及相應執業資格;
3.參加競聘人員年齡35歲以上、57歲以下(1959年3月1日至1981年2月29日期間出生);
4.競聘蒙醫醫院院長人員應熟知蒙古語言和文字;
5.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公開競聘:
1.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未解除處分年限的。
六、競聘程序和步驟
公開競聘按照發布公告、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組織考察、綜合評價、確定擬聘任人選及公示、辦理聘任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由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阿右旗門戶網站、阿右旗電視臺、阿右旗衛生計生局微信平臺等宣傳媒介進行公告發布。
(二)公開報名。
1.符合任職資格條件人員可通過組織推薦、群眾舉薦、個人自薦等方式報名。
2.報名人員填寫《阿拉善右旗公開競聘公立醫院院長報名表》一式兩份,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3張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2月29日—3月2日
報名地點:阿右旗委組織部干部科(旗黨政大樓324室)
聯 系 人:王詠花、張哈達
聯系電話:6022149(旗委組織部)
6023871(旗衛生計生局)
(三)資格審查。
在公開競聘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抽調組織部、人社局、衛計局等單位工作人員組成資格審查小組,對報名人員統一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發給準考證,憑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公開競聘職位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不得低于1:3,若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低于規定比例,則取消對該職位的公開競聘,報經公開競聘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
(四)考試(總分80分,占總成績的80%)
考試根據行業、專業以及崗位特點,以競聘崗位所必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職業素質為主要內容,包括演講、現場答辯及現場民主評議。
1.演講(30分,占總成績的30%)
競聘人員介紹個人基本情況、參加競崗目的、對崗位職責理解、工作理念,并對任職后醫院現階段及今后幾年內建設、發展、服務等設想進行陳述。演講時間在10分鐘以內,需脫稿。
2.現場答辯(40分,占總成績的40%)
根據競聘崗位需求由評委組擬題并提問,綜合評價應試者是否達到競爭崗位的履職要求。
3.現場民主評議(1 0分,占總成績的10%)
按照兩個場地同步考評的方式,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人員現場對應聘者進行無記名賦分。將演講、現場答辯、現場民主評議成績相加,從高分到低分,按競聘職位數與進入考察環節人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如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選一并進入組織考察。
(五)組織考察
公開競聘領導小組抽調相關人員組成考察組,通過民主測評、查閱資料、談話了解等方式對考察對象進行組織考察,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六)綜合評價(總分20分,占綜合成績的20%)
公開競聘領導小組成員根據應聘人員的履歷業績、考試及組織考察情況,對應聘人員進行綜合評價并賦分,并將考試、考察及綜合評價情況提交旗公立醫院改革管理委員會確定擬聘任人選。
(七)確定擬聘任人選及公示
召開旗公立醫院改革管理委員會成員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到會),通過無記名投票,確定2名擬聘任人選,進行任前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八)聘任
經過公示,沒有反映問題的或有問題反映但不影響任職的,由旗公立醫院改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協調旗人社局、編辦、財政局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聘任手續,聘期為三年。
公立醫院院長聘任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工作的,繼續聘任,不能勝任的,解除聘約。
七、紀律與監督
(一)競聘工作人員在競聘工作過程中,如涉及與本人有親屬關系的或者可能影響競聘公正的將進行回避。
(二)對違反競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凡采取不正當手段取得聘任資格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舉報電話:6024830(旗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
八、組織領導
本次公開競聘工作在旗委、政府的領導下進行,為確保競聘工作的順利開展,成立阿拉善右旗公開競聘公立醫院院長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烏仁高娃 副旗長
副組長:呼格吉勒圖 旗委組織部副部長
張忠賢 旗衛計局局長
成 員:武開會 旗委組織部副部長、編委辦主任
達巴格那 旗委宣傳部副部長
趙保衛 旗人社局局長
富淑英 旗財政局局長
薛 峰 旗公安局副局長
革 命 旗工會主席
張哈達 旗衛計局副局長
王詠花 旗委組織部干部科科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旗委組織部,負責此次競聘具體工作。辦公室主任:呼格吉勒圖,辦公室電話:6022149。
九、其他
本實施方案由公開競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公開競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