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溫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直屬醫療衛生單位衛技人員公告(二)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人社發〔2012〕194號)和《溫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溫政辦〔2006〕220號)精神,因工作需要,溫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直屬醫療衛生單位84名事業編制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用人單位、招聘崗位及要求
(一)用人單位、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2016年溫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直屬醫療衛生單位衛技人員崗位一覽表(二)》(附件1)。
(二)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起止問題的,計算時間均統一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
(三)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專業由用人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審查認定,大學本科專業參考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大學專科專業參考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的通知(教職成[2015]10號);研究生專業參考《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更新版)。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辦法:
1、本次招聘采用現場方式報名,報名時間:
8月8日-8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2、報名時需攜帶以下以下個人材料:
(1)下載并填寫《溫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直屬醫療衛生單位衛技人員報名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外語等級證書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3)2016年畢業應屆生,須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
(4)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張;
(5)有工作經歷人員需提供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完成規培證明、工作經歷相關證明(包括進修、培訓結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定向生及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3、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限選定一家單位一個崗位報考。
4、資格審查合格者,取得報考資格。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二)考試與錄取辦法:
1、面試、筆試
考試采用先面試后筆試的辦法,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面試后所有考生進入筆試,考試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適應實際崗位要求(或實際操作)的能力,滿分100分;筆試內容以本招聘崗位業務知識為主(專業資格條件為初級職稱和2015-2016年畢業生筆試以本專業知識為主),滿分100分。
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100分)=面試成績×40%+筆試成績×60%,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體檢對象(遇總成績同分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亦相同,則需另行加試)。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考核
體檢對象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及《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的標準執行。報考溫州市中心血站考生,根據《血站質量管理規范》要求,如確定為傳染病病人和經血傳播疾病病原體攜帶者,不予聘用。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組織考核,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辦法進行。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其空缺體檢、考核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1、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溫州人才網和溫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相關問題經查實確實不
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相關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正式在編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前應已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
3、擬聘用人員通過公示后,自收到辦理聘用手續通知書之日起,要求在6個月內完成聘用手續辦理。如聘用人員因個人或單位等原因逾期辦理或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4、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
五、告知事項及其他
1、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2、戶籍要求為“溫州市”的崗位,可報考的對象為:溫州市各縣(市、區)戶籍的人員,以及溫州生源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和在溫普通高校非溫州生源2016年應屆畢業生。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除上述人員以及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為戶籍不限的報考人員之外,其他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請報考人員在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戶籍要求為“浙江省”的崗位,按照上述規定參照執行。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專升本人員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4、因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5、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6、招聘相關事宜將在溫州人才網和溫州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上公布,請及時登陸查詢。
7、本公告公示期自2016年7月26日起至8月3日止共7個工作日。考生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書面意見,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8、其他未盡事宜,按《2016年溫州市市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執行。
六、各招聘單位現場確認地點及人事科聯系電話:
市級公辦醫院管理中心55580792
市中心醫院(大簡巷32號)88071558、88070053
市第六人民醫院(大簡巷簡巷32號)8807155888070053
市人民醫院(倉后57號)88059563、88059592
市中醫院(六虹橋路鋼材市場西大門)56671500
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錦繡路75號)88913745、88913812
市兒童醫院(錦繡路75號)88913745、88913812
市第七人民醫院(西山東路552號)5657558756575571
市婦幼保健所健所88938703
市中心血站(新城公共衛生大樓西首)55582817、55582815
市急救中心(六虹橋路鋼材市場西大門)55581290
附件:
1、《2016年溫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直屬醫療衛生單位衛技人員崗位一覽表》
2、《溫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直屬醫療衛生單位衛技人員報名表》
溫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7月26日
1、《2016年溫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直屬醫療衛生單位衛技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2、 《溫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直屬醫療衛生單位衛技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