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醫院2015年公開招聘緊缺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醫院工作需要,經文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擬面向省內、外公開招聘緊缺崗位工作人員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對象
2015年文山州人民醫院公開招聘緊缺崗位工作人員20名。具體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文山州人民醫院2015年緊缺崗位招聘計劃》。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醫療衛生事業,無違法違紀處罰記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技能條件;
(五)具備擬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六)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不能按時限及時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原件和學籍檔案的。
三、招聘程序
2015年文山州人民醫院緊缺崗位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的原則,由醫院成立招聘小組,采取考核或面試,雙向選擇的方式進行,具體招聘程序如下:
(一)報名
1.報名時限。公告發布之日起至5月30日止(在此期間,若招聘人數達到招聘計劃數即停止報名)。
2.報名辦法。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由招聘小組到云南省2015年醫藥類畢業生雙向選擇洽談會昆明醫科大學呈貢校區進行現場報名,時間為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上午9:30-12:00;符合條件的畢業生也可在報名時限內持相關證件到文山州人民醫院人事科報名(行政上班時間);可通過發送電子郵件方式報名。報名所用表格詳見附件2《文山州人民醫院緊缺崗位報名登記表》。具體情況請咨詢文山州人民醫院人事科,電話0876-2122374、電子郵箱wszyyrsk@126.com。
3.報名時須按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學生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學校相關推薦、自薦材料,現場填寫報名表貼有近期免冠小1寸彩照。非2015年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就業報到登記證等原件及復印件,有工作單位的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或提供與單位解除聘用關系的合同證明原件。
特別聲明:應聘人員提供的資料、信息必須準確,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并適時上網關注招聘動態,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負。
(二)資格審查
根據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者,由文山州人民醫院人事科負責通知應試人員參加考核或面試。
(三)招聘方式
1.采取招聘會(云南省2015年醫藥類畢業生雙向選擇洽談會昆明醫科大學呈貢校區)現場考核或面試的方式進行。若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進入下一招聘程序并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若報名人數大于招聘計劃數,進行面試,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1確定擬聘人選,并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
2.招聘會之前在文山州人民醫院人事科報名者統一到招聘會現場參加考核或面試(由用人單位通知)。
3.招聘會之后如有空缺的崗位可繼續到文山州人民醫院人事科報名至5月30日止。若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的空崗數,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進入下一招聘程序并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若報名人數大于招聘計劃數的空崗數,進行面試,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1確定擬聘人選,并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并列,無法確定人選的,按照州內生源、省內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順序依次確定。若按生源仍無法確定擬聘人選的進行現場加試。
(四)政審和體檢
1.政審。擬聘用人員必須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就業報到登記證、學籍檔案等原件及復印件到文山州人民醫院人事科進行資格審核,經政審合格的,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2.體檢。政審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組織到文山州人民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擬聘人員自理。
3.政審及體檢時間。政審、體檢時間由招聘單位負責通知,并請考生注意登陸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查看相關信息。
政審及體檢結果作為是否聘用的依據。不按時參加政審和體檢的人員,視為自愿放棄擬聘用資格。政審、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聘用資格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政審和體檢合格后,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間按醫院有關規定核發工資待遇),試用期滿通過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在文山人社網和文山州衛生局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組織領導
(一)招聘工作由文山州紀委監察局進行監督,文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文山州衛生局紀委全程監督。
(二)工作人員與考生有回避關系的,實行回避。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填報虛假信息報名或在考試中弄虛作假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監督電話:
文山州紀委監察局:0876-2123313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
文山州人民醫院人事科:0876-2122374
文山州衛生局人事科:0876-219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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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醫院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