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輝縣市人民政府同意,2015年輝縣市人民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0名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招聘90人。具體招聘計劃及相關內容見附表。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
1.2012年至2015年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2.2015年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飘厴I生;
3.財會專業要求2012年至2015年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專科、本科畢業生。
三、報考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衛生事業;
3. 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對口;
4.身體健康,符合衛生部相關規定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人員;
5.已在輝縣市衛生系統就業,未辭去原單位工作的人員;
6.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1. 報名時間:2015年6月24日至2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報名地點:輝縣市勞動司法大廈一樓大廳(輝縣市第二高級中學西門對過)。
3.報名辦法:
(1)報名人員需持有效身份證(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畢業證、報到證或就業協議書及所獲的主要榮譽、資格證、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2015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相關證明材料)。已婚人員需提供計劃生育證明。
(2)每個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崗位,不準更改專業崗位。
(3)如果專業崗位報名人數少于招聘計劃比例3:1時,可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取消或調劑招聘計劃;急需類專業(臨床醫學、醫學影像、麻醉、康復技術)比例可放寬至2:1。
(4)報名人員需交近期本人正面同底版1寸彩照2張,填寫《輝縣市人民醫院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報名考務費40元。
(5)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對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資料進行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凡發現報名者與招聘專業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如在上崗后發現有提供虛假材料的,按照有關規定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辭退。
2015年7月1日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五、考試
1.筆試(滿分100分)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考試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紕展ぷ饔烧衅腹ぷ黝I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安排。
2.面試(滿分100分)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名額3:1(急需專業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面試按專業進行,主要考察專業知識、技術水平、語言表達、邏輯思維、綜合分析能力等,具體面試工作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安排。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再進入下一程序。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招聘專業崗位計劃名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未到的或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當出現末位并列超計劃時,依照筆試成績高低、學歷高低的順序確定擬聘人員,如仍不能確定時,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按照招聘專業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考察以審查考生檔案為主,并進行資格復查。
八、聘用
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有異議且調查核實后應當取消的,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2015年應屆畢業生辦理聘用審批手續時須提供畢業證書和報到證,不能按時畢業或不能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確定后,由用人單位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并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屬于在職的(含實行人事代理)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提出解聘意見,到聘用審批機關備案。用人單位與新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后,在輝縣市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有關考試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輝縣市人才網(www.jobhx.cn)、輝縣市衛生局網站(www.huixianshi.gov.cn/html/wsj/)、輝縣市人民醫院網站(www.hxsrmyy.com/index.htm)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未盡事宜,由輝縣市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本次公開招聘咨詢電話: 市 人 事 局:0373-6233226
市 衛 生 局:0373-6231711
市人民醫院:0373-6369013
監督電話: 市監察局:0373-6233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