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嘉興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嘉委辦〔2007〕60號),結合我區衛生事業發展的需要,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將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嘉興國際商務區區屬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計劃
嘉北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塘匯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共計劃招聘公共衛生、臨床全科、醫學影像、護理專業事業編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0名,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應屆畢業生
招聘范圍及對象:2015年全日制醫學類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戶籍不限),2015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在2016年9月30日前須取得相應崗位的執業資格,到期未取得執業資格的,解除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二)在職人員
1、招聘范圍及對象:具有嘉興市戶籍(含五縣兩區)的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醫技人員;在嘉興市(含五縣兩區)醫療衛生單位工作3年及以上的醫技人員(戶籍不限),現仍從事本專業崗位工作。
2、資格條件:(1)具有所報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須在2015年4月3日前取得;(2)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79年4月3日及之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報考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招聘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一)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采用現場報名辦法,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間:2015年4月3日--4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報名地點:嘉北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內(振興路484號,昌盛路與振興路交界處)。
2、報名時須提供的材料。
(1)根據身份(應屆畢業生或在職人員),如實填寫好《2015年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嘉興國際商務區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或3)一份(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并準備兩張近期一寸證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生源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5年應屆畢業生持高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
(4)在職人員須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社保證明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等。
(6)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征得本單位同意后方可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浙人社發〔2014〕15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屬于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特別提醒:凡材料不全的不能辦理報名手續。
(三)筆試
1、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2、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內容:醫學基礎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筆試參加浙江省醫療衛生單位人員統一考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四)面試
1、面試對象根據招聘計劃,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面試前2天,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將在該崗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2、面試內容包括醫學基礎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核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組成。總成績的計算辦法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五)體檢
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工作參照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社保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六)考核
考核由區社會發展局牽頭,所在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組織實施。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主要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核,放棄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七)公示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相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區社會發展局會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遞補。
(八)聘用
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2015年應屆畢業生按畢業生報到程序辦理,7月31日前不能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學歷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必須按本公告要求的時間、地點到現場報名,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代報名,代報人按公告規定,提供報考人員所需提供的相關材料,同時提供代報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2、公告未盡事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區社會發展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執行。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招聘公告、考試成績、體檢、考核、聘用公示等相關事宜在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網(www.kfrl.com)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咨詢電話:0573-82208491。監督電話:0573-83682362、82228947。
附件:
1、2015年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嘉興國際商務區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rar
2、2015年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嘉興國際商務區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應屆畢業生).rar
3、2015年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嘉興國際商務區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在職人員).rar
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發展局
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