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弘揚教育家精神加強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新人社發〔2013〕141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工作實際,擬面向社會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昌吉學院位于新疆天山北坡經濟帶、烏昌石城市群核心發展區、絲綢之路經濟帶新疆核心區——美麗的昌吉市,是一所擁有66年辦學歷史的區屬高等本科院校。學校現有15個實體教學學院,另有醫藥學院、人工智能學院文化旅游學院3個備案籌建學院,共有57個本科專業,專業覆蓋工學、理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管理學、藝術學八個學科門類。學校現有1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化學工程與技術),4個專業學位碩士授權點(材料與化工、能源動力、交通運輸、教育)。
學校現有1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1個自治區重點學科,10個自治區一流本科專業,3個自治區重點專業,23個自治區一流本科課程。學校已逐步形成了專業設置比較合理,工科引領,多學科協同發展的辦學格局。
學校獲教育部首批國家語言文字推廣基地、自治區語言文字工作示范校、自治區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與實踐基地培育單位、自治區科普教育基地、新疆低階煤高值化綠色利用自治區重點實驗室、生態安全與生命健康國際院士港昌吉分港、院士協同創新中心、自治區通用技術實驗教學示范中心、新疆基礎教育質量提升研究中心、自治區眾創空間,簽約新疆智能裝備研究院,共建天山實驗室,建有2個地州級研究機構,20個校級研究機構。
二、引才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在維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等大是大非問題上,旗幟鮮明,立場堅定。
(三)忠誠教育事業,恪守學術規范,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具有優良的學風和高尚的師德,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較強的科研能力和教學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體檢標準》要求。
(五)符合引才崗位年齡要求,青年博士人才原則上年齡不超過45周歲,特別優秀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高端人才(團隊)視實際崗位需求而定。
三、引才對象
(一)學科帶頭人與優秀團隊。
1.學科帶頭人:具有正高級職稱,年齡55歲及以下,在業內享有較高聲譽,取得較高標志性成果的人才等;對本學科領域前沿問題有獨到見解,有較強的團隊領導和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具備成為領軍人才的潛質。
2.優秀團隊:團隊帶頭人需達到學科帶頭人及以上條件,具有博士學位的團隊成員不少于3人,相關研究能夠對促進學校學科建設發揮重要推動作用。
(二)學術骨干
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歲,具有副高級職稱及博士學位,近五年具有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經歷并取得有重要影響的系列標志性成果,服務區域能力強勁,成果突出,具有廣闊的學術視野和創新思維,在業內享有較高聲譽等。
(三)優秀博士。優秀博士分為三個層次,優秀博士一層次、二層次、三層次。能勝任核心課程講授工作,在本學科領域取得代表性研究成果。
四、引才待遇
(一)薪酬待遇:學校為引進人才提供有競爭力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薪酬(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政策)、崗位津貼、年終績效以及優厚的住房補貼。高端人才與優秀團隊可通過一事一議的方式確定薪酬待遇。
(二)科研經費:學校提供科研啟動資金,同時,如申報立項各類自治區級人才項目,可獲得豐厚的資金支持。
(三)子女入學:昌吉學院現有附屬中、小學,可妥善解決學齡前和義務教育段子女入學。
(四)其他支持:學校為引進人才制定了完善的職業發展路徑,在科研時間保障、辦公室(實驗室)配備、團隊合作、職稱晉升、研究生導師遴選、協助解決配偶工作等方面提供支持,為高層次人才快速發展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
五、公開招聘程序
主要程序有: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擬聘公示、聘用等。
(一)報名
1.高層次人才招聘采取綠色通道引才,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2025年全年有效。
2.有意向者按照要求提交《昌吉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申報表》,文件命名為“應聘學院+姓名+專業名稱”發送至郵箱:35943149@qq.com。
3.學校及時回復應聘信息,擇優確定人選,按照自治區關于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后續相關工作。
(二)資格審查
按相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相關材料、任職資格基本條件進行審查,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考核。
(三)考核
學校組織專家面談和試講,著重考核應聘者思想政治素養、師德師風涵養、專業知識、教學與科研能力、團隊合作等方面的情況,應聘者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如有材料造假者,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
(四)體檢
對考核合格者,學校組織體檢,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申請復查的,可在學校選定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一次復查作為最終結果。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五)考察
學校將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著重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表現、能力素養、道德品質等。考察合格人員進入下一環節。
(六)擬聘公示
合格人員提交校黨委常委會審議,審核通過人員將在昌吉學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反映情況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程序辦理擬聘人員聘用手續。公示有異議的,由昌吉學院組織(人事)部調查核實情況,凡違反招聘政策規定、影響正常聘用結果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到昌吉學院組織(人事)部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新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限內按規定轉遞個人檔案至昌吉學院,未按要求轉遞的,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12個月,原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的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者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新疆昌吉市世紀大道南段九號昌吉學院組織(人事)部;聯系電話:0994-2337013(蔣老師);郵政編碼:83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