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建設浙江舟山群島新區(qū),根據(jù)《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要求,經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浙江舟山群島新區(qū)人才儲備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高層次、緊缺專業(yè)人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浙江舟山群島新區(qū)人才儲備中心(以下簡稱人才儲備中心)是中共舟山市委組織部下屬事業(yè)單位,與舟山市人才評薦服務中心合署。人才儲備中心是對人才引進體制機制的一種探索和創(chuàng)新,旨在通過高效靈活的引才機制和薪酬機制,圍繞群島新區(qū)建設的重點區(qū)域、重點領域和重點產業(yè),面向國內外引進和儲備一批新區(qū)建設所需的高層次、緊缺專業(yè)人才,實行按需選聘、定崗定職、統(tǒng)一保障的引才用才新模式,把人才儲備中心打造成“人才集聚、需求匹配、流轉順暢”的人才特色平臺。
二、招聘計劃
擬招聘高層次人才21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
三、信息發(fā)布平臺
(一)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zsrls.gov.cn)。
(二)浙江舟山群島新區(qū)人才工作信息網(http://www.1000rc.gov.cn)。
(三)舟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zsrsks.gov.cn)。
其中浙江舟山群島新區(qū)人才工作信息網為發(fā)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四、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年齡要求在1983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學位獲得者年齡可以放寬到1978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二)學歷要求:一是全國“211工程”大學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yè)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二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yè)的考入全國“211工程”大學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三是博士學位獲得者。對于特別緊缺急需的專業(yè)(詳見招聘計劃),學歷可放寬至“211高校”本科學歷。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職位規(guī)定的學歷、學位證書。
(三)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不能報考。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形式。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3年6月28日9:00時-7月1日16:00時。
網址:舟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zsrsks.gov.cn)。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13年6月28日-7月2日,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7月1日16:00前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7月1日16:00以后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報考其他崗位。
資格初審由各用人單位(主管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三)網上繳費
時間:2013年6月28日9:00時-7月3日24:00時。
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網站辦理網上繳費(報考人員應開通網上銀行),報名費每人40元。未按規(guī)定時間辦理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通過網上報名并繳費的考生按照指定時間和地點交驗相關材料接受資格復審,否則不予參加考試。交驗材料為報考職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所有應聘人員均需提供一寸彩照2張。具體信息請關注網上通知。
本次考試不受最低開考比例限制,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資格審查貫穿于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等整個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用人單位(主管單位)負責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
六、考試時間、方式
考試一般采取面試形式,由人才儲備中心與各用人單位(主管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如果某一崗位報名人數(shù)較多,則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監(jiān)督和管理。
考試時間、地點及具體辦法另行通知。面試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七、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按照考試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計劃 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和考察參照公務員相關標準執(zhí)行。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jù),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動放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單位(主管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八、考核
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職位確定入圍考核人員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浙江舟山群島新區(qū)人才工作信息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與人才儲備中心簽訂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一年,作為試用考核人選。考核期間,如試用確實不適崗的,經用人單位(主管單位)和市人才儲備中心同意,可申請一次崗位調整。期滿后,由人才儲備中心會同用人單位(主管單位)共同對儲備人才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如考核稱職,經雙向選擇,正式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如考核不稱職的,則解除勞動合同。
入圍考核人員公示以后,如有人放棄一律不予遞補。
九、薪酬待遇
(一)考核期內的薪酬待遇標準,本科生年總收入為5.5萬元(含單位繳納部分的住房公積金,下同),碩士研究生為6.0萬元,博士研究生為7.0萬元。
(二)考核期內,在舟山市本島無住房的人員,統(tǒng)一安排到市人才公共租賃房,費用由各人自行承擔。期滿后經考核聘用為事業(yè)工作人員的,根據(jù)《舟山市人才住房保障實施辦法》和《舟山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提供相應的人才公共租賃房。
十、公示及聘用
考核稱職人員,經雙向選擇后,按職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浙江舟山群島新區(qū)人才工作信息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納入事業(yè)編制,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資福利待遇。考核不稱職的、經雙向選擇未達成意向的或在規(guī)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均取消聘用資格。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人才儲備中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281022,2281127,監(jiān)督電話:0580-2280927。
附件:浙江舟山群島新區(qū)人才儲備中心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yè)人才招考計劃一展覽表.rar
浙江舟山群島新區(qū)人才儲備中心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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