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規劃局定海分局下屬事業單位
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以及浙江省委組織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精神,決定近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舟山市定海區規劃編制中心隸屬于舟山市規劃局定海分局,經費形式為全額撥款,主要職責是受委托承擔規劃審批中各類指標計算審核、日照分析報告、公示圖紙制作等技術業務,為定海區規劃編制及管理提供相關專業技術支持等工作。
二、招聘計劃
主管 單位 |
招聘 單位 |
招聘 崗位 |
招聘人數 |
學歷 要求 |
專業要求 |
戶籍 要求 |
年齡要求 |
備注 |
舟山市規劃局定海分局 |
舟山市定海區規劃編制中心 |
工作 人員1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城市規劃 |
戶籍 不限 |
35周歲以下 |
需野外作業,適宜男性 |
工作 人員2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交通工程 |
戶籍 不限 |
35周歲以下 |
需野外作業,適宜男性 |
三、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18至35周歲(1978年6月13日至1995年6月13日期間出生);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2)在人事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屬于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4)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1、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6月13日(共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會議室(定海區昌國路61號);
(3)應聘人員須仔細閱讀并如實填寫《定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1,可在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以下簡稱招聘網站〕下載),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張。委托他人報名的,視同應聘人員本人填寫,報名時必須出具委托人簽名的委托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若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面試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信息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2、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僅對應聘人員報名表上填寫的信息是否符合報考條件進行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者發放準考證(發放準考證的時間另行在招聘網站上通知)。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報考人數不足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經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應聘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含寫作),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初定于2013年6月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2、面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并在招聘網站上予以公布。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經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1)資格復審
面試前將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資格復審應由本人參加。資格復審時應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201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的原件和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將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經面試資格復審,對符合報考條件者發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將在招聘網站上另行通知。
(2)面試。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核對象。
面試的時間地點將在招聘網站上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考核
面試結束后,將根據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偝煽兊挠嬎愎綖椋
總成績=筆試成績÷考試科目數÷2+面試成績÷2。
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
(四)、公示及聘用
1、經體檢、考核合格人員,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zsdhrl.gov.cn)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發放《擬聘用通知書》。擬聘用人員持《擬聘用通知書》于規定時間內到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2、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見習期)。試用期(見習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稊M聘用通知書》發放后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僅在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zsdhrl.gov.cn/公告欄)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80—2601527;
2、定海區投訴中心0580—8260076。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六、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舟山市規劃局定海分局、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舟山市規劃局定海分局0580-2066325
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80-2037438
舟山市規劃局定海分局
舟山市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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