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縣水務事業單位工作需要,根據國家、省關于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相關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并報市人社局核準,營山縣水土保持局等3個直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工作人員。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詳見《營山縣水務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單位基本情況一覽表》,附件3)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并完全符合《營山縣水務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2014年7月31日之后畢業的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范圍。
三、招聘條件及招聘單位名額
(一)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招聘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和所載學歷、專業名稱,與擬報考崗位的 “學歷”和“專業條件要求”(指與學歷相對應的專業條件)應分別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4、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正式人員報考的,須征得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過影響期的。
5、原單位和主管部門不同意流動的。
6、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凡不屬于招聘對象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在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聘用等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三)招聘單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招聘名額為5名,其中營山縣水土保持局2名,營山縣防汛抗旱服務隊1名,營山縣水政監察大隊2名,具體崗位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
四、招聘辦法
本次縣水務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中相關崗位(專業)一律實行公開考試招聘。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4年3月20日至2014年3月21日(每個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采用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委托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營山縣朗池鎮正西街48號,縣政府大院后樓2樓)。
3、報名及資格審查:報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一份),符合應聘條件的2014屆應屆學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學校出具的學歷、專業及畢業時間有效證明、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彩照2張,到報名點領取并如實、準確填寫《營山縣水務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進行資格初審和報名登記。報名審查資格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水務局共同進行。
4、報名要求
(1)報名時,須認真閱讀本《公告》,了解相關政策和招聘崗位規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以及注意事項等內容后,按照本《公告》選擇符合報名條件要求的崗位報名。
(2)每位報考者報考時限報一個崗位,須在《營山縣水務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中選報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違者取消聘用資格。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人才緊缺的特殊崗位,經人社部門批準可調整為2:1),仍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崗位,取消該崗位招聘名額。招聘崗位取消情況將在筆試前通過營山人事人才網公告。
(3)報考者報名時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地提供個人信息和材料(加分材料在報名時一次性提供),不得隱瞞有關問題或提供、填報虛假信息及材料。
5、領取準考證
報考者于 2014年3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1、考試方式、內容: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滿分為100分,《綜合知識》筆試范圍詳見《四川省省屬政府序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考試大綱》(請登錄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www.sc.hrss.gov.cn或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查閱或下載)。需要參考資料的報考者,可自行通過書店購買成都時代出版社出版的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專用教材《公共基礎知識》(2014最新版)。
(2)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素質。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列,按各崗位招聘名額的2倍比例確定。與最后一名面試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到面試考場簽到候考的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面試時,某招聘崗位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規定比例的,仍視為有效比例,面試正常進行。出現此種情形時,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資格。
2、考試時間、地點
(1)筆試時間
2014年3月25日上午9:00-11:00進行筆試。《綜合知識》筆試成績及排名情況由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4年 3月27日12:00前在營山人事人才網公布,報考者請自行登陸南充人事考試網查詢。
(2)面試時間
2014年3月27日下午14:30-18:00面試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到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為3月28日上午8:30,3月31日前公布面試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及排名情況。
(3)考試、面試地點: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面試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3、成績計算
(1)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所有成績計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2)政策性加分。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等文件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在鄉鎮及以下事業單位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指《綜合知識》(或《教育公共基礎及專業知識》)筆試與專業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定加分。符合《關于加強新形勢下征兵工作的意見》(川委發〔2011〕16號)和《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規定的退役士兵,按規定加分。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于2014年3月21日18時前在工作時間將服務所在地縣以上相關部門出具(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由縣<市、區>團委出具,“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由縣<市、區>人社局出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由縣<市、區>教育局出具,大學生村<社區>干部由縣<市、區>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或協議等材料原件及加蓋了公章的復印件(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優秀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相關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交報名點,以便審查。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且責任自負。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進行加分。考聘落選人員的政策性加分材料原件在考試總成績公布后,由本人憑身份證到報考單位領取。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本《公告》招聘計劃,確定招聘體檢人員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按具體招聘崗位名額依次等額確定。如確定的某一崗位的體檢對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采用加試的辦法進行確定。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在選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于體檢前三天在營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告。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檢結果為準。復檢須在指定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某崗位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
六、考核
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里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核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核后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營山人事人才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被公示人棄權或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所有擬聘人員必須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提供個人畢業證及學籍檔案。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人員由招聘單位負責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在匯總后將擬聘用人員的相關材料(如擬聘人員為在職在編人員的須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書)報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2014屆應屆學生須簽訂《營山縣水務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協議書》和《高校畢業生意向性就業協議》。簽訂時間另行通知,若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相關協議的,視為自動放棄并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而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擬聘用人員的報考資格和本次公招的規范性進行最終審核確認。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人員資格。報送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人員因棄權或因不符合公招條件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通過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及上編等手續。聘用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并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而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新招聘的工作人員在現聘用單位工作時間不得少于三年。
九、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社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特別提示
(一)公招過程中如有相關通知(公告)、調整、補充等事項,由招聘單位在營山人事人才網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請報考者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一、附則
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監督電話:
營山縣人社局 0817-8377693
營山縣水務局 0817-8221584
營山縣監察局 0817-8221253
附件:1、營山縣水務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rar
2、營山縣水務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rar
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營山縣水務局
2014年1月24日
筆試試題推薦: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試題
筆試真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筆試真題
面試常見問題匯總: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面試真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面試真題
事業單位考試大綱: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大綱
教師招考專題:最新教師招聘信息發布區
公務員考試信息專題:最新公務員考試信息發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