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簡介
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是1999年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由廣東省人民政府主辦、廣東省教育廳直接管理。前身是創建于1933年的“廣東省立第一職業學校”,至今已有80年的職業教育歷史,先后為社會培養了8萬余名畢業生。學校現有全日制普通高職在校學生19700人。2006年6月,學校接受教育部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評估結果為優秀。2007年,被列為省級示范性院校建設單位。2008年,被列為國家示范性院校建設單位。 2011年6月,以優秀等級通過教育部、財政部組織的示范驗收。學校現有教職工1187人,專任教師862人。學校輕工特色明顯,立足廣東,面向全國,服務地方經濟,堅持“高素質為本,高技能為重,高就業導向,創新促發展”的辦學理念。根據學校辦學需要,現面向國內誠聘優秀人才多名。
二、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崗位13個,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要求見附件1。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應屆畢業生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簡稱“省人社廳”)網站(http://www.gdrst.gov.cn)、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gdqy.edu.cn)、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1、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正派,有團隊協作精神。
(3)專業基礎理論扎實,有一定的專業實踐經驗,熟悉本專業發展趨勢,具備較強的專業科研能力。
(4)招聘年齡要求見附件1,招聘年齡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的報名截止日,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5)身體健康,符合體檢要求。
(6)無違紀違法記錄。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7)境外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通過國家教育部認證。
2、報名方法: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的辦法進行報名、填寫個人信息和提交相關材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3、報名時間:報名時間從2014年3月12日9:00時起到2014年3月14日17:00止。
4、打印準考證時間:2014年3月27日9:00時起到2014年3月29日9:00止。
5、報名要求: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學位種類不能等同于報考專業,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
6、注意事項:報考者請詳細閱讀崗位要求及條件,合理安排報名時間,謹慎填寫報考崗位。報名系統在報名截止后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網上初審,報考的專業條件以系統里詳細專業為初審條件,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截止后留意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考生,應及時完成成功報名(具體方式在報名系統上說明及操作),在規定時間內未能成功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三)公布應試人員名單
根據實際報名人數,由學校人事處、教授咨詢委員會和用人部門組成資格審查小組,主要根據崗位條件,確定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進入筆試名單,并于2014年3月21日之前在學院網站予以公布。
(四)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含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內容包括職業能力測驗、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2、筆試
(1)筆試定于2014年3月29日進行。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綜合素質,不指定考試用書,成績采取百分制計分。考生憑有效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筆試開始30分鐘后未能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
(2)筆試成績及參加面試人選將于10個工作日內在省人社廳和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有關考生可登陸網頁查分。對筆試分數有異議的考生可在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到學校人事處申請查分。
(3)根據筆試成績,各崗位按1:3的比例(人數不足1:3的崗位按照實際人數)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應在60分以上。
3、資格復審
參加面試人選應在2014年4月17日上午8:30-11:50到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辦公樓306室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對于復審過程中發現不符合應聘崗位要求及條件、報名材料有不實情況的,經學校監察部門確認后,將取消其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順序在合格人員中遞補。復審提交審核的資料如下: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學歷、學位、畢業生推薦表(應屆畢業生提供)、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獲獎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發表論著的需提供該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4)要求具有實踐經驗(工作經歷)的,需提供相關工作證明材料;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
(6)《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原件一份(見附件2)。
4、面試(試講)
(1)面試(試講)定于 2014年4月19日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安排在面試前一天于學院網站上公布,不另行通知)。面試(試講)評委人數為奇數,不少于7人。試講內容為本專業課程的內容,試講完畢接受評委提問(面試)。參加面試(試講)的考生于指定時間、地點報到后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
(2)面試(試講)評審小組在考生試講、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試講)成績。面試(試講)成績=試講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分70分以上為合格。
5、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試講)成績×60%。考試總成績70分以上為合格。在考試總成績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五)體檢
體檢程序及標準按照《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執行。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順序在合格人員中遞補。
(六)考察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對應聘人員進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質、學習情況、工作業績及所獲得的獎勵、成果等方面的實際情況。考察不合格者,則按考試總成績和體檢結果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將擬聘用人員在省人社廳和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八)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學院人事處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在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過期以棄權處理,并按照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五、需說明的問題
1、招聘工作由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或在考試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所簽聘用合同無效,必要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網址http://www.gdqy.edu.cn,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0-61230818(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20-61230812(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處)。
六、本公告由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2014年2月25日
附件:
1、2014年第一批公開招聘編制內教師崗位要求及條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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