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佛山市政府有關招聘輔助服務雇員的規定,我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名法院審判輔助服務雇員。
一、招聘條件
1、思想品德好;
2、年齡25周歲以下(1989年3月1日后出生);
3、專業要求
法學、法律、歷史學、法律事務、法律文秘、司法文秘、司法助理、書記官專業畢業,大專、本科學歷(含2014年應屆畢業生);
4、佛山市戶籍;
5、電腦錄入速度每分鐘80字以上;
6、五官端正,身體健康;
7、聘用后須在我院服務至少滿3年。
二、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4年3月10日——3月25日;
2、報名采取郵寄報名方式。報名者請從本公告附件中下載并完整填寫《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審判輔助服務雇員報名登記表》,連同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2014年應屆畢業生為畢業生推薦表)復印件及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張(照片背面請填寫姓名),一并郵寄至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魁奇二路51號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處(郵編:528000),待入圍體檢時持上述原件核對報名資格。同時填寫《個人基本情況表》,以電子郵件形式發至以下郵箱:fszjrmfy@163.com,并在郵件主題欄中注明發件人姓名。
三、考試內容及安排
1、法律、時事、政治理論基礎知識筆試(占總成績30%);
2、電腦錄入考試(占總成績20%);
3、面試(占總成績50%)。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電腦錄入考試及面試成績所占比例合成總成績,總成績60分為合格,在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按1:3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對象,體檢考核通過的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用。筆試、電腦錄入考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通知,請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并關注佛山法院網“其它公告”欄發布的各項考試安排通知)。
四、體檢和考核
體檢和考核的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國人部發[2005]1號)、《廣東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可在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次替補。
五、工資福利待遇
經考試和體檢合格,按佛山市政府佛府辦〔2011〕33號文件規定,簽訂勞動合同,首次雇用期為2年,試用期2個月,合同期滿經考核稱職,雙方愿意續約的,續簽勞動合同。
薪酬按市政府雇員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首聘大專月薪為2200元,本科及以上月薪為2400元,試用期按月薪的80%標準計發;社保福利、醫療按市政府雇員管理有關規定執行,住房自行解決。
六、聘用
根據報考者的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擇優確定人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按有關程序聘用。
聯系人:林女士
聯系電話:0757-82631629。
本公告對外發布在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網(網址:www.fshrss.gov.cn)、佛山人才網(網址:www.ujob.com.cn)及佛山法院網。
2014年3月3日
附件: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審判輔助服務雇員報名登記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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