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技術師范學院是一所以本科教育為主的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省屬全日制普通高校。前身為廣東民族學院,創辦于1957年,1998年更名為廣東職業技術師范學院,2002年更為現名。2002年、2005年,原廣東機械學校、原廣東省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和廣東省財貿管理干部學院先后并入學院。2006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碩士學位授予權單位。學院于1977年開始招收本科生,2006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并于2000年開始招收留學生,與美國、英國、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亞及港澳臺等國家和地區的有關高校進行廣泛的交流與合作。
學院目前擁有4個校區,設有17個二級學院和3個教學部,有普通在校生近19000人,共有57個本科專業,涵蓋理學、工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文學、教育學、藝術學等8大學科門類。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工作隊伍建設,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公開招聘9名輔導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輔導員9名。學院將根據專業和能力特點,安排到相關二級學院任輔導員。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辦法
(一)報名
1.報名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高,品德修養好,熱愛學生工作,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溝通協調、語言表達及文字寫作等能力,身體健康,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大學在校期間擔任過學生干部。
(2)具有研究生學歷和碩士以上學位(國內應屆畢業生須于2014年7月15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外或境外留學歸來人員須于2014年4月2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且應聘者所獲得的國內本、碩、博學歷均必須是國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學歷,國外或境外留學歸來的應聘者本科階段要求在國內高校就讀。
(3)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4年1月1日后出生)。應屆畢業生不作年齡限制。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2.報名方法
(1)報名采用信函、現場報名等方式。有意應聘且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者請在規定時間內向學院學生工作部報名。報名時提供《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1)、《廣東技術師范學院招聘輔導員個人情況登記表》(見附件2),并附個人簡歷、身份證復印件、所有學歷和學位證書復印件(國內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獲獎證明復印件、中共黨員證明材料復印件,擔任過學生干部證明材料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張。
擔任學生干部證明材料具體如下:
A.曾任校院(系)團委(團總支)副部長以上職務(須由學校團委或院系出具證明);
B.曾任校院(系)學生會、研究生會(含校社團聯)副部長以上職務(須由學校團委、研究生處或院系出具證明);
C.曾任校級學生社團負責人(須由學校團委出具證明);
D.曾任學生兼職班主任和兼職輔導員(須由學生處出具證明);
E.曾任班干部(須由院系出具證明)。
(2)報名時間為2014年4月21日至4月23日止。信函報名截止時間以郵局郵戳時間為準。
(3)現場報名地點:廣州市中山大道西293號廣東技術師范學院辦公樓210室。
(4)聯系方式:通訊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西293號廣東技術師范學院學生工作部,郵政編碼:510665,聯系人:陳老師余老師,電話:020-38256672,電子郵箱:gdinxsc@163.com。
(二)資格審查
學院成立審核小組,按照報名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
(三)考試
分筆試、面試兩個階段(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
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均可參加筆試。筆試采取固定考場閉卷限時的考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輔導員職業能力及相應業務水平,不指定參考書。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1位。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技術師范學院人事處和學生工作部網頁公布筆試成績,同時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公布面試人員名單并進行資格復核。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資格復核范圍,未達到上述比例要求則按達到合格線以上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2.面試
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分。面試內容為高校輔導員工作所涉及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學院成立面試評委小組負責面試評審工作,面試評審小組人數為奇數且不少于7人。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組成。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選。
(四)體檢
已確定的擬聘人選由專人陪同到指定的三級甲等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的,按分數從高到低順序遞補。
(五)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細則(試行)》要求對體檢合格者進行綜合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六)確定擬聘人員、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技術師范學院人事處和學生工作部網頁公示7個工作日。如因體檢、考察或其他原因出現擬聘職位空缺的,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予以補錄,補錄時須按規定在考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并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公示。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工作要求
(一)組織領導
學院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主管學生工作的院領導任組長,成員由學生工作部、組織部、人事處及紀檢相關人員組成。
(二)紀律要求
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執行,始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的原則。
招聘工作由廣東技術師范學院紀委監察處負責監督。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20-38256612。
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廣東技術師范學院招聘輔導員個人情況登記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訂的聘用協議無效。
廣東技術師范學院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