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普通雇員招聘實施細則》(深人規〔2009〕4號)有關規定,經寶安區人力資源局核準,深圳市寶安區規劃土地監察大隊擬公開招聘工勤雇員1名,具體崗位參見《深圳市寶安區規劃土地監察大隊普通雇員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符合《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普通雇員招聘實施細則》規定的雇員招聘基本條件;
2、符合《崗位表》規定的資格條件;
3、應聘者須持有有效的《深圳市普通雇員基本素質測試合格證》。
(二)有關要求
應聘者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即1977年6月1日之后出生;資格年限計算時間截止2013年5月31日。
(三)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尚在黨紀處分期內、尚未解除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在招聘過程中有作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
3、其他根據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應聘的。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13年7月1日至7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節假日除外);
3、報名地點:深圳市寶安區新安二路86號城管局大院4棟402,聯系電話:0755-27875435,手機:13923463088,聯系人:邱先生。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者須本人到場,不可委托他人代報名;
(2)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二)資格審查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由寶安區規劃土地監察大隊審核應聘人提供的材料,審查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報名資料由招聘單位留存。應聘人須提交如下資料:
1、《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普通雇員報名表》(見附件2,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2、《深圳市普通雇員基本素質測試合格證》;
3、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驗原件);
4、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需提供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出具的驗證證明);
5、《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見附件3);
6、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證明(原件);
7、證明應聘人員符合職位規定條件的其他材料;
應聘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準確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
(一)面試方式、時間和地點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獲面試資格的報考者。
(二)面試結果公布
根據面試結果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將于面試結束7個工作日內在寶安區規劃土地監察局網站公布(網址:http://wcm.baoan.gov.cn/pub/gsj_123/)。
四、體檢
獲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由區規劃土地監察大隊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五、資格復審、考察和公示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區規劃土地監察大隊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人員名單將在寶安區規劃土地監察局網站公示7天。
六、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屬實或屬實但不影響聘用的(投訴受理部門:深圳市寶安區人力資源局,電話:27664433,27663699),區規劃土地監察大隊為其辦理聘用手續,并備齊規定資料報寶安區人力資源局備案。
七、其它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按《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普通雇員招聘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寶安區規劃土地監察大隊負責解釋。
附件:1、深圳市寶安區規劃土地監察大隊招聘普通雇員崗位表
深圳市寶安區規劃土地監察大隊
2013年6月28日
附件:1、深圳市寶安區規劃土地監察大隊招聘普通雇員崗位表
招考單位 |
招考崗位 |
崗位類別 |
雇用 人數 |
所需資格條件 |
考生 戶籍 | ||||||
性別 |
最高 年齡 |
最低學歷 |
最低學位 |
所學專業 |
職稱 |
與崗位要求有關的其它條件 | |||||
區規劃土地監察大隊 |
機動隊 |
工勤雇員 |
1 |
不限 |
35 |
本科 |
學士 |
法學 |
1、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2、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員基本素質測試合格證》 |
寶安戶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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