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廳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了滿足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文件精神,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屬2個事業單位2014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省建設教育培訓中心,主要職責:負責建設行業職工崗位及專業知識培訓;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工作;進行培訓信息交流,提供資料、教材、師資等方面的服務。
省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是:組織編制和推廣全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和標準設計;組織工程建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地方標準的實施和檢查;參與工程建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制訂、修訂等任務;組織對全省“采用不符合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技術論證。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招聘條件、崗位及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 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年齡和技能條件;
5.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 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14年省建設教育培訓中心和省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辦公室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各1名。招聘人數、崗位和具體條件詳見《河北省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凡涉及年齡、工作經歷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4年4月14日。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得報考: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現役軍人;
3. 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4.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辦法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網址:河北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hebpta.com.cn)。報名時間、報名程序和相關要求詳見《河北省2014年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考生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在資格復審時,凡發現網上填報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面試資格。
招聘單位分別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參加省人社廳組織的統一筆試。
招聘人員的開考比例為1:5,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請報名人員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項。
五、考試
(一)筆試
筆試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實施,時間、地點、考試內容、成績查詢方式等相關信息詳見《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二)面試
1. 面試人選確定。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
2.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 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成績當天在面試地點張貼,并在省住建廳網站發布。
4.資格復審。面試前,由省住建廳人事教育處會同招聘單位分別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職稱證、資格證、注冊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應屆畢業生提供《2014年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審查結束后,退還原件,留存復印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總成績合成。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 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2×40%+面試成績×6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六、體檢、考核與公示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在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者確定人選。體檢工作由住建廳人事教育處統一組織,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省住建廳人事教育處會同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經體檢、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he.lss.gov.cn)、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http://www.hebjs.gov.cn)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信息發布網站。
政策咨詢電話:
0311-87905601(省建設教育培訓中心)
0311-87805390(省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辦公室)
0311-87805348(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人事教育處)
監督舉報電話:
0311-88616767(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