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研究所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了滿足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文件精神,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河北省文物研究所2014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招聘單位為:河北省文物研究所。主要職責是: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是全省唯一從事文物考古和研究的省屬公益性事業單位。河北省唯一一家具有國家考古發掘團體領隊資質的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承擔著全省地下文物的調查、保護、發掘和研究工作;致力于推動河北省文物考古事業的大發展,為各級政府保護和利用地下文物資源提供理論依據;配合文物行政部門做好文物保管、管理工作;配合國家經濟建設做好有關區域的文物調查、勘探和考古發掘工作,及時搶救地下埋藏文物;積極開展科學研究,弘揚祖國民族文化,研究全省范圍內重要遺址、墓葬的歷史、科學和藝術價值,并根據實際情況提出保護和利用的規劃方案;對全省各市、縣文物保管所進行業務指導等。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年齡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14年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擬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人員3名。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he.lss.gov.cn)或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凡涉及到年齡、工作年限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4月14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四、報名辦法
報名網址: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報名時間:4月14日9:00至4月20日17:00。報名程序和相關要求詳見《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報名。
五、考試
(一)筆試
筆試由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組織實施,時間(4月24-26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試內容(相關專業理論知識等)、成績查詢方式等相關信息詳見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網站(www.hebwwyjs.org)。
(二)面試
面試組織工作由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組織實施。
1、面試人選確定:筆試合格人員全部進行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初步定于2014年4月27-28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分組進行,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崗位能力。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計算成績時,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結束當天在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公示欄張貼和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網站(www.hebwwyjs.org)發布面試成績。
4、資格復審:面試前,由河北省文物研究所辦公室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資格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總成績合成: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六、體檢、考核與公示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計劃按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順序確定人選。體檢工作由河北省文物研究所辦公室統一組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招聘考核小組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順序確定人選。
經體檢、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he.lss.gov.cn)、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網站(www.hebwwyjs.org)、河北省文物研究所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網站(www.hebwwyjs.org)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信息發布網站,請考生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0311-85056065,85060623(河北省文物研究所辦公室)
監督舉報電話:0311-88616767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