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遵義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等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事業單位干部隊伍建設,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公開招聘一批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確保公開考試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務川自治縣公開考試招聘縣直事業單位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考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依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聘用。嚴格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計劃公開招聘的單位、職位及人數
計劃公開考試招聘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0名,其職位、專業及有關要求詳見《務川自治縣公開考試招聘縣直事業單位人員職位表》。
三、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1、中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2、戶籍不限;
3、具體要求詳見附件《務川自治縣公開考試招聘縣直事業單位人員職位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品行端正;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4月25日至1996年4月24日出生);
3、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以及相關規定執行;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本縣機關事業單位中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編在職人員;
2、截止2014年4月24日服務未滿一屆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在讀的全日制非2014屆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5、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6、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超生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8、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9、應屆畢業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不提供學歷證書及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的;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四、發布招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發布招考公告
通過務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務川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gzwuchuan.gov.cn/rsj)、遵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zyrs.gov.cn)等發布《招聘簡章》。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4年4月24日—2014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
務川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號會議室。
3.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原則上考生須本人親自前往報名,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為報名。報考人員報名時須交報名費100元。
4.報名要求
報名時須交:①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張;②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③報考崗位需要的學歷、學位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相關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中2014年應屆畢業生須持就讀學校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④“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學生”選聘生和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人員報名時還需出具縣以上相關部門的證明(服務期滿的需提供相應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服務期滿,未取得服務證的由縣以上相關部門出具服務期滿的相關證明方能報考);⑤電子版的《務川自治縣公開考試招聘縣直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及考生信息采集表》(請及時修改文件名,文件名格式為姓名 報考單位代碼);⑥在職人員須持原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并且提供近三年內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證明材料。
考生根據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報名表》,《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面試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等環節的,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符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崗位計劃招聘數比例低于3:1者,則對該職位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調減或取消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開考比例按報名時符合條件并能獲得準考證的人數為準,報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參加筆試的,計入開考比例,其各項成績均按“0”分計算。報考人員原報考的崗位被取消后,經本人同意,可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招聘崗位參加考試。
考生報名以后應隨時保持所留通訊工具的暢通,確保招聘單位能夠及時進行聯系通知相關事項,如因電話關機或停機等導致招聘單位無法聯系,責任由考生自負。
5.資格審查
報名、登記時進行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公開招考領導小組組織相關人員再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予以公示。
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考的全過程,請考生務必按照招聘簡章及職位要求進行報考。在招聘各個環節因各種原因,如發現考生不符合簡章規定的資格條件或證書證件等弄虛作假,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并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6. 準考證發放
考生于2014年5月22日—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費憑據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與專業技能測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70%,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一科,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招聘崗位類別為“管理人員”的職位筆試只考公共基礎知識;招聘崗位類別為“專業技術”的職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其中報考臨床醫師(含公共衛生)、護士職位的公共基礎知識占筆試成績30%、專業知識占筆試成績70%,其余的公共基礎知識占筆試成績40%、專業知識占筆試成績60%。公共基礎知識考試范圍主要包括:政治理論與政策、法律基礎知識、事業單位基礎知識、職業道德、科技常識、人文歷史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專業知識考試范圍主要包括本崗位(職位)所要求的專業基礎知識和有關專業知識。
2.筆試時間及地點
2014年5月24日上午9:00—11:30。
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生必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及時公示
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在務川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務川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二)面試
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情景模擬方式進行,面試實行百分制。
1.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對象的確定。根據報考各職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環節的人員,并及時公示。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實際參加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的考生人數與招考計劃數僅為1:1的,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本次招考同類試題所有參考人員筆試平均成績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2.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及地點:根據不同職位的情況分別確定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并于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前3天通知參加面試(專業技能測試)人員,考生必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才能進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考場,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及時公示。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的70%+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的30%。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總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六、體檢
縣公開考試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招聘崗位名額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并列人員的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若末位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組織面試以新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由縣公開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并出具體檢結論(體檢費由體檢醫院向考生直接收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應在醫院確認體檢結論后,將其告知初次體檢不合格的人員,本人如提出書面申請,經縣招考辦同意后可以復查一次。
對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七、考核(政審)
根據招聘崗位名額,從體檢合格人員中按1:1等額確定考核(政審)對象。考核主要是審查考核對象德、能、勤、績、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和公安等部門掌握的考生社會表現情況,同時再次復查報名資格,寫出考核(政審)報告。
在考核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和資格的,經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取消考生的擬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八、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
1.縣公開考試招聘領導小組依照考生總成績、體檢結果及考核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及時在務川自治縣人民政府網、務川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務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告欄等公示7天。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經務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按規定進行調查。
2.新聘人員上崗前分別由招聘單位召集聘用人員集體談話,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報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鑒證。
3.在指定的時間內不簽訂《聘用合同》者,或指定時間內不報到上崗者,取消其本次聘用資格,同時3年內不得參加本縣的事業單位招考。
4.所有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明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5.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正式編制管理,享受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九、有關要求
1.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原則。對招聘工作人員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2.建立考生誠信承諾制度。報名時考生要認真填寫報考信息,并保證所填信息的真實有效性,如填寫的報名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考試舞弊人員,一律取消其考試資格。
3.具體工作日程時間如有變動,以縣公開招考領導小組通知為準,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辦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都將在務川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務川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十、本簡章及未盡事宜由務川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如出現重大爭議事項,提請市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裁決。
咨詢電話:0852—5622606 5622357(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0852-5627117 5621141(縣監察局)
務川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