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公開考試招聘縣直事業單位人員簡章
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事業單位人才結構,保證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素質,增強事業單位活力,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精神,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特制定桐梓縣公開考試招聘縣直事業單位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考工作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遵義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遵市人發〔2008〕8號)精神,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考單位及崗位
此次共計劃招聘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73名。具體招聘單位及職位詳見附件《桐梓縣公開考試招聘縣直事業單位人員職位表》。
三、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1、中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2、戶籍不限;
3、具體要求詳見附件《桐梓縣公開考試招聘縣直事業單位人員職位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品行端正;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6年5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8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獲得碩士研究生以上的人員可放寬到40周歲(1973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以及相關規定執行;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和證明材料。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本縣機關事業單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編在職人員;
2、截止2014年5月6日服務未滿一屆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在讀的全日制非2014屆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5、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6、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超生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8、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9、考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學歷證書及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的;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四、報名、資格審查、準考證發放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桐梓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招考辦)負責組織,資格審查由招考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
1、報名時間
2014年5月6日— 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
(1)教育類:桐梓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桐梓縣文化路)
(2)縣直其它事業單位: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專技事管科(桐梓縣河濱北路)。
3、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報名時須交報名費100元。
4、報名要求
按照《招考簡章》公布的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報名須持畢業證書(201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及相關證明)、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本縣符合報考條件的工勤人員報考還須持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報名時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寫《報名表》,并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表》,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秷竺怼诽顚懶畔⒉徽鎸、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面試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等環節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報考人數與該崗位計劃招聘數比例(即開考比例)低于3:1的,則對該崗位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開考比例按報名時符合條件并能獲得準考證的人數為準,報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參加筆試的,計入開考比例,其各項成績均按“0”分計算。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的情況在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向社會公布。報考人員原報考的崗位被取消后,經本人同意,可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參加考試;若本人不同意調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崗位條件的,退還其報名費。
考生報名以后,考生應密切關注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的考試相關消息,同時應隨時保持所留通訊工具的暢通,確保招聘單位能夠及時進行聯系通知相關事項,如因電話關機或停機等導致招聘單位無法聯系,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人員(招考單位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根據本《招考簡章》要求,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資格審查人員在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上簽署“同意報名”意見;若因資格審查不嚴或失誤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終,請考生務必按照《招考簡章》及職位要求進行報考,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考生不符合簡章規定的資格條件或證書證件等弄虛作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準考證發放
報考人員由招考辦核發準考證。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5月 15日--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費憑據到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專技事管科(縣直事業單位)和桐梓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教育類)領取筆試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由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命題、制卷、閱卷等考務工作,縣人社部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負責組織考試工作。
筆試時間為2014年5月17日 上午9:00~11:30
筆試按100分計算成績。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六、面試及成績計算
(一)面試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名額3:1的要求,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人員。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與招考計劃數僅為1:1的,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本次招考所有參考人員筆試平均成績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由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1、面試人員為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如遇某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2、面試時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3、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整個面試過程實施監督。
4、面試時間、地點及《面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二)成績計算
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進行計算,即總成績=筆試成績的60%+面試成績的40%。
筆試、面試、總成績的計算結果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等在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
七、體檢
筆試、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計劃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報考同一職位考生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由組織面試的原單位重新組織面試以新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體檢必須在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規定執行,國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可從其規定。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在醫院確認體檢結論后,將其告知初次體檢不合格的人員,本人如果提出書面申請,經縣招考辦同意后可以在一周內到指定醫院復查一次。
對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體檢時間、地點由本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另行通知。
八、考核(政審)
考核(政審)工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己耍ㄕ䦟彛⿷斀M成考核(政審)組,考核(政審)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核(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政審)材料。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政審)對象,考核(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被考核(政審)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核(政審)中發現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人員,考核(政審)不合格,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報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該報考人員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九、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招考辦在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及有關政策、待遇
1、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按規定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上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按照崗位簽訂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接受同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及新聞單位和社會的監督。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
對違反聘用規定和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對違反聘用規定和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考場舞弊行為或提供報考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一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考。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二、本《招考簡章》由桐梓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如出現重大爭議事項,報請市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裁決。
咨詢電話:0852—6656687(人社部門)
監督電話:0852--6622973(紀檢部門)
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