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0]92號)等規定,商丘市第二人民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專業高校畢業生3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專業、學歷、條件:
詳見附表1《商丘市第二人民醫院2014年本次人員招聘計劃》。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忠誠于黨的衛生事業,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覺悟和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愛崗,具有奉獻精神和團隊精神,善于團結他人一道工作。
2、身體健康,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學歷和學位等條件。
3、學歷條件:
①、臨床專業:第一學歷,國家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西醫類別。
②、影像專業:第一學歷,國家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影像學類別。
③、檢驗專業:第一學歷,國家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檢驗學類別。
④、護理專業:第一學歷,國家統招全日制專科及以上,護理類別,因本院護理工作特殊性,本次招聘只限男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有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5、其它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二、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人員招聘信息在商丘人才網和商丘市第二人民醫院網站上進行公告。
(二)報名方式:
1、凡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者,請于2014年5月6日--5月19日,在商丘人才網(www.sqrc.net)或商丘市第二人民醫院網站(www.sqeryuan.com)下載并填寫《商丘市第二人民醫院2014年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并于2014年5月20日—21日進行現場確認。
2、現場確認地點: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三樓。
現場確認時需提供以下證件或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執業醫師證原件和復印件;擬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張。
3、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應提交學校開具的有效學籍證明,待正式錄取時,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
(三)資格審查:
由商丘市人才市場、商丘市衛生局和商丘市第二人民醫院共同負責對報名者的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符合崗位要求條件的,確認報名資格有效,可以參加筆試。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擬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應保持通訊工具的暢通,凡因聯系不到或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招聘方式:
對符合報名條件者采取(筆試+面試)的招聘方式:
(一)筆試:
筆試由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商丘市衛生局和商丘市第二人民醫院統一組織,根據專業崗位設定的考試科目進行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參加面試。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錄用崗位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時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儀表儀態、表達能力、溝通能力、應變能力等,了解應聘人員與擬聘職位相適應的基本條件和綜合素質。主要通過應聘人員的自我推介、專家領導提問等方式進行,面試成績以評委打分方式確定,面試分為100分。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聘用。
四、體檢、考察:
根據考生總成績、畢業學校及報考專業類別等綜合因素,確定擬錄用人員,進行體檢和考察。對于體檢、考察不合格者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現缺額的,經研究同意后,可在同一專業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對于擇優聘用的人員將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受聘人員按國家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實行聘用制,檔案實行人事代理。試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咨詢電話:0370--2917725
附件2:商丘市第二人民醫院2014年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rar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