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公證行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市司法局研究決定為市湘中公證處在編制內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專業技術人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職位及名額
(一)招聘條件
1、普通全日制法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2、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證或已任命為公證員(取得法律執業資格B證、C證任命為公證員的不得報考);
3、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79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二)職位及名額 (見附件)
二、招考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5月23日至5月30日止(休息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婁底市司法局政治部(婁底市婁星區扶青南路989號),咨詢電話:0738-8312104。
3、報名要求: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法律執業資格證A證或公證員任命文件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相片3張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報名者須攜帶縣級以上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和公安機關無犯罪記錄證明,有單位的還需提供單位簽署“同意報名”的證明,并如實填寫《婁底市湘中公證處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4、資格審查:報考人員的資格由用人單位負責初審,主管部門負責終審。
5、領取準考證時間:2014年6月5日、6日。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到婁底市司法局政治部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試方法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60%,面試占40%。、
1、筆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全部進入筆試,筆試內容按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申論各占50%,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
(1)開考比例:招聘崗位人數與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達不到1:3比例的,則核減該崗位招考計劃。
(2)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公布在婁底市人社網和婁底市司法行政網,網上公布時間7個工作日。
2、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對象,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時,以申論成績高的確定,對達不到該比例出現1:1的比例參加面試的,須經市人社局同意,但其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確定為體檢對象。
(2)面試評委設7人。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4)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成績在婁底市人社網和婁底市司法行政網公布。
3、綜合成績公布
將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比例折算(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計算出綜合成績后在婁底市人社網和婁底市司法行政網公布,網上公布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三)體檢
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定,體檢標準按原省人事廳、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湘人發〔2007〕202號)和人力資源保障局、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受檢對象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入圍對象放棄體檢的,可從報考并參加了面試的考生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每個崗位遞補不超過一次。
(四)考察
由婁底市司法局組織專門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際等方面進行考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聘用對象:
1、受紀律處分在處分期內的;
2、受刑事處罰的;
3、因犯錯誤曾被工作單位開除的;
4、違反計劃生育的;
5、公開招聘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6、因違法違紀被紀檢監察部門或政法機關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
如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按上述體檢遞補辦法確定體檢對象,遞補僅限一次,體檢合格后遞補為考察對象。
(五)公示
經考察合格后確定為擬聘對象的,在婁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婁底市司法行政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擬聘對象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經婁底市司法局黨組集體研究同意后,按規定程序辦理有關手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原有單位的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如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紀律要求
報考者要嚴格遵守報考紀律,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要真實準確,符合報考規定。凡考場作弊、弄虛作假、偽造學歷等,以及不服從安排和無理取鬧者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情節嚴重者,將依法依紀處理。凡參考人員有作弊的,一經查實,不準參加市湘中公證處公開招聘考試。
婁底市司法局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