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城市建設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2014年省政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遼人社[2014]33號)精神,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批準,遼寧城市建設職業技術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和技能條件、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至報名結束之日。年齡條件詳見《遼寧城市建設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人員計劃信息表》(附件2)。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具體內容詳見《遼寧城市建設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人員計劃信息表》(附件2)。
三、招聘組織
本次招聘的考核、體檢等工作,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領導下,由遼寧城市建設職業技術學院自行組織實施。本次招聘采取以考核為主的方式進行。
四、招聘步驟
1、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及具體招聘計劃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后,在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統一向社會發布。
2、報名、資格審查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者持《報名登記表》(附件1)2份(貼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工作業績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報名。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考者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報考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予以解聘。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一周內(上午9:00至11:30時,下午13:30至16:00時)。
報名地點:遼寧城市建設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地址:沈陽市沈北新區虎石臺開發區蒲碩路88號圖書館407室)。
聯系人:蘇老師,電話:024-88797909
3、考核
考核分業務考核和思想政治考核兩部分,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安排等以電話形式通知應聘者。
(1)業務考核
業務考核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試講的題目根據應聘崗位的不同,由遼寧城市建設職業技術學院事先指定,具體內容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試講采取量化評分的方式評估應聘者的崗位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根據試講得分,按照崗位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如入圍人選末尾出現試講成績相同的情況,采用加試的方式確定最后擬聘用人選。
(2)思想政治考核
思想政治考核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學校組織。通過查閱檔案或到其原工作(學習)單位考察等形式進行,對擬聘用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核。考核中發現有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4、體檢
根據考核結果,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學校組織,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應在規定時限內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用人單位須在接到應聘者申請后7日內安排復檢。用人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應在規定時限內以書面形式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提出。復檢在原體檢醫院進行的,原體檢醫生不參加復檢。復檢另選體檢醫院進行的,復檢醫院應當不低于原體檢醫院資質,由主管部門、直屬事業單位商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確定。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根據需要,思想政治考核與體檢環節的先后次序可以進行適當調整。
5、公示與聘用
公示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為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由用人單位進行認真的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
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遞補
考核結束后,因考生自愿棄權或因考核、體檢、公示等環節出現不合格人員而產生空缺名額時,用人單位有權根據工作需要決定是否實施遞補。如需遞補,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批準后,按試講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確定遞補人員在一周內完成。
五、其它
1、應聘者所留聯系方式應保持暢通有效,如因應聘者通信不暢而引起的信息傳遞問題,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須征得報考者所在機關(單位)同意。其他人員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人事勞動關系問題,出現糾紛由考生自負。
4、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省人社廳《關于印發<2014年省政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遼人社[2014]33號)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
2、遼寧城市建設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人員計劃信息表.rar
遼寧城市建設職業技術學院
201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