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發展需要,中共奈曼旗委黨校決定面向社會招聘教師4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試講的形式測試應聘人員的理論水平、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選拔優秀人才充實我校教師隊伍。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聘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學歷、專業、年齡條件
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的學位。馬列、經濟、政治、歷史、哲學等,經濟、社會學類專業優先。年齡28周歲以下。
三、工作程序
(一)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4年6月1日下午5時30分止。本地應聘人員可直接到我校辦公室報名,外地應聘人員可先通過電話與我校辦公室聯系。
2、報名須提供材料:
報名登記表1份(紙質及電子版,通過聯系后我們發到應聘人員郵箱中);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應屆畢業生提供“應屆畢業生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
(三)考試
考試時間另行通知。考試形式采取試講方式測試;試講的專題主題由應聘人員自行準備,試講時間為40分鐘,可準備課件,試講總分為100分。
(四)組織考核
我校將組成考核組對總成績位列前4名的考生的進行嚴格考核。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列為考核對象。
(五)組織體檢
集中組織擬聘對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操作規程(國人部發〔2005〕1號、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體檢不合格的,按成績高低順序遞補人選。
(六)擬聘對象公示
根據考核和體檢結果,經校委會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后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取消相關人員的受聘資格。
(七)備案及聘用管理
公示無異議的,報奈曼旗委組織部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對招聘人員,我校將嚴格實行崗位聘用,并必須與我校簽訂不少于3年服務期的承諾協議。
聯系人:何艷宏,聯系電話:0475-4212355 15248354705
附件:報名表下載.rar
中共奈曼旗委黨校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