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我縣鄉(鎮)衛生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優化衛生系統干部隊伍結構,全面提升醫院管理水平,結合該縣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7名鄉(鎮)衛生院院長,現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具有全日制統招醫學衛生類大專以上學歷,醫學衛生類中級以上職稱,在醫療衛生部門工作5年以上,兩年以上醫療衛生部門管理經驗,年齡45周歲以下(196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延津縣在職衛生院院長報名條件:中專以上學歷,年齡55周歲以下(195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延津縣在職副院長報名條件:任職3年以上,參加工作5年以上,具有醫學衛生類中專以上學歷,初級以上職稱,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罰、勞動教養的;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以紀律處分條例為準;
(3)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處理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凡符合報名條件者于5月26日至30日到延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政府院內東二樓縣人社局辦公室)報名,報名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執業資格證書、聘任證書、任職文件、獲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彩色2英寸照片5張。
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低于該比例的,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核減招聘名額。
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于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承擔。
(二)考試
1.筆試(滿分100分)
筆試內容為醫院管理、公共衛生、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醫療機構法律法規、鄉村醫生管理條例等相關知識。
2.面試(滿分100分)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每人面試時間15分鐘。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三)考核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人數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人員,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方面,并對資格進行復審。
4.公示
根據綜合考核結果,對擬聘任院長人選進行公示。
(四)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人選辦理聘任手續,聘期3年(含試用期1年)。
三、工作紀律
堅持“民主、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辦事程序,認真接受社會的監督。參與招聘的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有舞弊行為、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嚴格依照法律和黨政紀追究責任。
咨詢電話:0373-7695182
監督電話:0373-7696111
延津縣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院長領導小組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