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公開考試招聘鄉鎮事業單位人員簡章
經習水縣人民政府同意并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完成,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以及《遵義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計劃和編制屬性
本次計劃公開考試招聘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共152名,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具體職位見附件職位表。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對象
1、專科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戶籍不限。
2、本縣服務期滿一屆的“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愿者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四項目人員’”。
3、中專(技校、高中)學歷,在本縣服務期滿一屆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以下簡稱村干部”。
4、本縣退役大學生士兵和大專學歷的部隊所在地隨軍家屬。
(二)條件
1、遵守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崗位所需求。
4、年齡在18歲至35周歲(1978年6月4日至1996年6月3日出生)。村干部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3年6月4日及以后出生)。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具體要求見附件。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習水縣行政事業單位在編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含特崗教師);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6)違反計劃生育法律和政策計劃外生育的;
(7)不符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的;
(8)截止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學歷證書及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的;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4年6月3日至6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
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配錄用科。
3、報名時需帶以下資料
(1)《習水縣公開考試招聘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必須按此表下端的特別提示打印提交,不現場手工填寫,粘貼相片,考生簽名欄必須報考人自己手工簽署)1份。《報名表》填寫內容要真實準確清楚,若填寫內容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
(2)畢業證書復印件各1份(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其復印件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由他人代報的,還需代報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四項目人員”需持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項目身份證明(需載明服務期限的起止時間及服務年限);村干部需持當地鎮黨委出具的任職期已滿一屆的證明(需載明任何職、任職起止年限、是否已滿一屆等情況);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部隊所在地隨軍家屬需持隨軍家屬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張(粘貼在報名表上)。
(6)其他需提供的相關證明、證件。
(7)報名費100元。
4、報名要求
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考生報名以后應隨時保持所留通訊工具的暢通,確保招聘單位能夠及時進行聯系通知相關事項,如因電話關機或停機等導致招聘單位無法聯系,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資格審查和準考證發放
資格審查由習水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在報名時當場進行審核。審查合格人員發給準考證。準考證發放時間為2014年6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下午5:30)。考生憑有效身份證和報名繳費單據,在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配錄用科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的60%+面試成績的40%。折算時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一)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筆試科目為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內容:政治理論與政策、事業單位與職業道德、行政管理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公文寫作與處理、科技人文基礎知識及我國基本國情等。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統一進行命題、制卷、閱卷等考務工作。
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無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者不得參加考試。
考試時間:2014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工作結束后,根據招聘職位計劃和考生筆試成績,按從高到低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并將筆試成績及面試人員名單在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xsrsj.gov.cn/)等媒體公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
(二)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在筆試成績公示7天后,登陸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側重考察邏輯思維能力、政治思想水平及組織協調能力、判斷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辦文辦事能力、形象氣質等。
同一職位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超過招聘職位計劃數已經形成競爭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職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與招聘職位計劃數僅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所有人員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本次所有同類試題參考人員的平均成績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總成績公示
考試結束7個工作日內,總成績在縣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等媒體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等。
五、體檢
根據招考職位(同一職位代碼)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并列人員的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組織面試以新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總成績公示后,組織體檢人員到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在醫院確認體檢結論后,將體檢不合格的項目告知體檢不合格人員。初次確認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申請,經縣人社部門同意后可以復查一次。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時間在總成績公示7天后,在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在縣招考辦指導和監督下具體負責實施。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復查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組應由兩人以上組成,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政審)報告。
在考察(政審)中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和資格的,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經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其擬聘用資格。
七、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體檢、考核結果,在考核(政審)結束后,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考核合格的考生,分職位(同一職位代碼),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擬聘用人員選定擬聘職位后,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等媒體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在考試招聘過程中,因自動放棄或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八、聘用審批
擬聘人員的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經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市人社局審批后,完善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紀律
在考試招聘工作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守紀律,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不準擅自改變已公布的職位條件,嚴守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考生有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以及在考試考核過程中有作弊行為的,取消聘用資格,兩年內不得參與本縣的行政、事業單位招考。
十、其它
本簡章由習水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習水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52—2525003(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0852—2527441(縣監察局)
附件3_習水縣公開考試招聘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村干部).rar
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