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州市引進和培養高素質人才實施辦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動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湖政發〔2004〕27號)文件規定,湖州市外商投資促進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引進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湖州市外商投資促進中心:湖州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下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自收自支,機構規格為正科級。辦公地點位于湖州市鳳凰路137號國貿大廈。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外商投資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介紹湖州市有關產業政策、投資環境和經濟貿易信息,負責全市招商項目庫的建設及信息的收集、整理,編制有關招商資料等。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1個專業技術崗位,共1人。
(一)招聘條件
符合《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州市引進和培養高素質人才實施辦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動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湖州市外商投資促進中心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
2、經濟學類、中國語言文學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4、歷屆生在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后未在湖州就業及繳納社保(勞動用工關系不在湖州)。
5、應屆生須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關的學歷、學位證書。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應聘人員應于2014年6月23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17:00時期間,通過現場報名或電子郵件的形式報名。
(1)現場報名。報名地點:湖州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組宣人事處(湖州市鳳凰路137號國貿大廈8樓808室)。
(2)電子郵件報名。發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應聘湖州市外商投資促進中心外商投資促進綜合分析崗位+姓名”)到專用郵箱332328980@qq.com,附報名表(見附件2)。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湖州市外商投資促進中心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3、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貼2寸證件近照)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照湖州市外商投資促進中心電話通知中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4、應聘資格的取得。湖州市外商投資促進中心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向通過資格復審者發放準考證后,報名人員取得應聘資格。
(二)面試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總分為100分。測評要素按崗位分別確定,一般包括崗位認知、適應能力、外語水平、專業水平和語言表達、溝通協調、應急應變等綜合素質。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考核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湖州市外商投資促進中心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湖州市外商投資促進中心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湖州市外商投資促進中心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湖州國際商務網站(http://www.hzbiz.gov.cn/,通知公告);
2、湖州人才網(http://www.hzhr.com,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湖州人才網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市外經貿局(組宣人事處):0572-2103496;
2、市人力社保局(人才開發辦):0572-217593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2-2103496,2106778(沈淵芝、唐玉香)
附件:1、湖州市外商投資促進中心高層次人才引進崗位表.rar
湖州市外商投資促進中心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