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中醫院公開考核招聘高學歷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遵義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精神,經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桐梓縣中醫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高學歷專業技術人員1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公開考核招聘單位、職位、人數
桐梓縣中醫院計劃公開考核招聘高學歷專業技術人員1名。招聘對象為:碩士及以上學歷,方劑學專業的應往屆畢業生,具有職位要求的執業醫師資格;戶籍不限。
二、考核招聘的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品行端正。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職位要求資格條件。
(四)具有經國家相關機構注冊的執業醫師資格。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參加此次考核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3、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4、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超生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6、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7、正在被有關執紀執法機構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三、招聘方式
采用公開考核招聘的方式進行。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4年6月18日—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
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技事管科。
3、報名所需材料
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資格證、身份證、執業醫師資格證和執業醫師注冊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畢業證驗原件);填寫完整的《桐梓縣中醫院公開考核招聘高學歷人員報名表》1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涉及打印和復印的材料統一使用A4紙)
考生報名以后應隨時保持所留通訊工具的暢通,確保招聘單位能夠及時進行聯系通知相關事項,如因電話關機或停機等導致招聘單位無法聯系,責任由考生自負。
4、資格審查
報名時由桐梓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報名情況,組織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進入公開考核程序。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終,請考生務必按照招聘簡章及職位要求進行報考,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考生不符合簡章規定的資格條件或證書證件弄虛作假等,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公開考核
考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考核由桐梓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考核采取現場答辯或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專業知識水平及工作實績、語言表達能力、對崗位工作的認識、邏輯思維及組織分析能力等。公開考核總分為100分。考核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實際參加考核的考生人數超過招聘職位計劃數已經形成競爭的,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職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實際參加考核的考生人數與招聘職位計劃數僅為1:1或低于1:1比例的,考生的考核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否則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若遇應聘人員考核分數出現并列的,另行安排測評。
(三)簽訂就業協議
考核情況由考核小組向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并經領導小組研究,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1:1的比例依次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員。
(四)體檢
體檢按考核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并于考核后3個工作日內在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進行公示。體檢由桐梓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安排到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體檢不合格,取消資格,不再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桐梓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實施。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政審)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六)公示
桐梓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對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結果不合格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七)聘用
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15日內不按時到崗者,視為自動棄權,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五、招聘紀律
(一)應聘人員必須確保所提供的證件或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否則將視為應聘者違約,取消應聘資格。
(二)在招聘工作期間,桐梓縣事業單位招考領導小組發出各項事宜通知時限內,考生不按時按要求完善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并接受上級業務指導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六、本簡章桐梓縣事業單位招考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2)6656687
監督電話:(0852)6622973
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