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衛生局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掛廣州市衛生檢驗中心、廣州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中心的牌子)是公益一類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預防控制;相關產品的衛生監督監測檢驗、衛生學評價、功能學試驗與評價;負責突發事件、違法案件的現場衛生學調查和采樣;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和12320衛生熱線中心服務管理工作。
該中心占地120畝,建筑面積四萬多平方米,配套建有綜合業務辦公樓、理化實驗樓、生物實驗樓、動物實驗樓、學術報告廳等建筑物,秉承“公正、科學、準確、高效”的質量方針,為社會提供優質高效、準確規范、公正誠信服務,是全市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檢驗檢測的指導中心,同時也是多所高等醫學院校的教學基地。
現因業務發展需要,向社會公開招聘21名工作人員,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內容詳見“廣州市衛生局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14年第一批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
二、應聘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職業道德和團隊協作精神。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
5、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含從化、增城)應符合市府《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要求在50周歲以下。
2、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要求在45周歲以下。
3、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或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并有學士學位,或具有教育部認證的國(境)外學士學位,或具有本科學歷且具有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的,或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具有本科學歷的,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
上述學歷學位在國(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時出具教育部認證材料。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6月30日。
5、英語成績要求:
應屆畢業生:具有本科學歷的需具備國家大學英語四級(CET-4)425分及以上;具有研究生學歷的需具備國家大學英語六級(CET-6)425分及以上。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14年6月27日9:00至2014年7月8日17:00止。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應聘者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廣州市衛生局門戶網站(http://www.gzmed.gov.cn)中鏈接到廣州市衛生局公開招聘網站,在“應聘者入口”注冊用戶名后登錄,并按網上提示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報名。應聘者必須承諾所填寫個人信息及上傳佐證材料的真實性,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報名要求
1、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崗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四)資格初審
報名截止后,在網上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審核,符合條件者進入招聘考試程序。能否通過審核,在報名系統直接反饋,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準考證
通過初審的考生于2014年7月14日9:00至2014年7月15日17:00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內容要求參加筆試。
四、考試方式和內容
考試采取筆試(含操作考試)和面試方式進行,總成績為百分制。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30%和70%。
考試內容為崗位所要求的專業相關知識。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
專業技術崗位的筆試時間定于2014年7月17日,地點以準考證上注明地點為準;
管理崗位的筆試時間定于2014年7月19日,地點以準考證上注明地點為準。
2、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由理論筆試和操作考試構成(管理崗位除外)。其中,理論筆試占80%,操作考試占20%。筆試成績達到60分或以上才能進入面試程序。
3、筆試成績和面試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衛生局公開招聘網站、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及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門戶網站上公布。
4、為確保招聘工作的競爭性和公正性,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或相應調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
5、部分緊缺專業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報市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批準,在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內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報考條件下筆試開考比例按1:2設定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實際符合報名人數開考。
(二)資格復查
進入面試環節的應聘者,根據通知的時間,攜帶書面求職簡歷一份,身份證、學歷學位證(2014屆畢業生提供就業協議書)、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單、計劃生育證明材料以及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原件等接受復查。通過復查者方可參加面試。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和地點在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門戶網站上予以通知。
2、根據崗位需求,面試以面談為主要形式,綜合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專業水平、語言組織及表達等能力。
3、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合格者的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崗位1:5的比例確定。如有進入面試范圍人選放棄面試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面試人數達不到該比例,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人數確定。
4、面試采取百分制,成績當場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簽名確認。
面試成績達到60分或以上的考生才能進入下一個環節。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生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體檢按照市委組織部等《轉發中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1]52號)執行。體檢所需經費由招聘單位支付。
考察按照市委組織部等《轉發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0]172號)執行。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人選。
六、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名單在面試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衛生局公開招聘網站、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及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七、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同一崗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一)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二)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三)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
(二)持有省外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在聘用后一年內辦理專業技術資格確認手續。在單位有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過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前暫按低一級專業技術資格崗位聘用。
(三)工資待遇按事業單位有關工資制度執行。
九、其他
(一)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二)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材料應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取消應聘資格。
(三)監督電話:020-36055870,020-81083390
(四)咨詢電話:020-36055822,聯系人:張嘉瑋
廣州市衛生局
2014年6月5日
附件:
廣州市衛生局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14年第一批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