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青人發〔2006〕7號)、《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和緊缺人才有關事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3〕12號)、《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試行多元化辦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號)以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和要求,青島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和緊缺專業人才5人(詳見《2014年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需求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有志于從事教育工作,能夠引領高等職業教育發展方向,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溝通表達能力;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計劃表》)。
中小學教師應聘,須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發送電子郵件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4年6月25日9:00—27日16:00。
報名郵箱:qdzyjsxyzp@126.com
1.應聘人員如實填寫《青島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需附電子照片)及《應聘誠信承諾書》(附件3)。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應使用二代身份證號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提交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獲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由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機關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本市事業單位。
2.應聘人員將《報名登記表》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以郵件收到時間為準,過期不予受理)。郵件主題請注明“報名登記表-報考崗位-報考人員姓名”。
(二)資格初審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學院對《報名登記表》進行初審,確定擬進入考試范圍人員,初審結果將以電話形式通知應聘人員。初審通過后,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
三、資格復審和考試
(一)資格復審
考試前對擬進入考試范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要求擬進入考試范圍人員提交紙質《報名登記表》和《應聘誠信承諾書》各一份(須本人簽字)、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一張和相關證明材料。
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山東省內院校和其他實行網上簽約的省市應屆畢業生可不提供就業協議書、已網上簽約的需提供簽約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2014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4年6月2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證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須在2014年6月25日之前取得)等,其中: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所在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證明,屬無業人員的需提交失業證或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所有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考核資格。
現場資格復審后,分招聘崗位,按照審核通過的實有人數確定進入考試范圍人選。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內容和方法
根據崗位的需求及特點,考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專業水平、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
高層次人才崗位考試采取直接考核的方法進行;緊缺專業人才崗位考試采取先面試后專業技能測試的方法進行,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環節的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按實有人數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環節。
考試的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成績核算
考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并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高層次人才崗位的考核成績即為總成績。緊缺專業人才崗位的面試成績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60%、40%。
四、體檢、考核
根據總成績,分招聘崗位,按1:1.2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員范圍。進入體檢考核范圍的高層次崗位應聘人員的考核成績和緊缺專業人才崗位的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如1個錄用計劃中出現兩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采取增加筆試的方式確定進入體檢考核范圍。
體檢考核工作按《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青人發〔2006〕7號)等規定執行。對放棄體檢考核資格或體檢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批準,可從進入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核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五、聘用
對考試和體檢考核合格人員,經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學院提出聘用意見,連同資格審查、考試、考核等原始材料,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核、備案。
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雙方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須服從統一分配,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并與學院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受聘人員不得調入其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按《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紀律
公開招聘將實行全程監督,學院紀委、監察室全程參與。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如發現聘用人員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他
1.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相關招聘網站發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核聘用的,責任自負。
2.公開招聘相關信息在青島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qtc.edu.cn)予以公布。
報名咨詢電話:0532-86105232 胡老師
招聘監督電話:0532-86105202
一般在工作日9:00—11:00,14:00—16:00接聽電話。
附件:
1.青島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計劃表.rar
2.青島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報名登記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