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東區規劃建設執法的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規劃建設行政執法協管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一)崗位、人數
規劃建設執法:15名
(二)資格條件
1、思想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責任感和奉獻精神,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違法記錄。
2、戶籍在攀枝花市區;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男身高165cm以上,女身高在155cm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職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專業及文化程度。
3、學歷專業要求:建筑工程類(大專及以上學歷)10名、法律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3名、文秘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2名。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行為的。
二、報名、考試、體檢
(一)報名時間:2014年6月30日— 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報名地點: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科,聯系電話:2223048.
(三)報名手續:符合條件的人員須持個人簡歷、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四)根據報名情況,經筆試、面試,擇優確定體檢人員。
(五)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三、聘用
體檢合格者,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1個月),其管理和待遇按照《東區機關事業單位臨時用工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