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宜賓市江安縣人才市場招用臨聘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用臨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自愿報名,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名額、性質及條件
(一)招聘名額和性質
1.此次公開招用臨聘工作人員共31名,各崗位分別招用名額詳見附件1。
2.此次招用所有崗位不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適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管理。
(二)招聘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作風踏實,吃苦耐勞。
2.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自愿接受單位管理,遵守工作相關法規制度的規定。
4.符合相關崗位報考條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治安和刑事處罰人員;
(2)有違法、違紀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4)在各級公開招聘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5)其他不宜從事相應崗位工作的。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4年6月27日至2014年7月9日工作時間(節假日不接受報名)。
(二)報名地點:江安縣人才市場(原機關食堂四樓)。
(三)報名所需資料:報名者須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片2張、《報考信息表》1份、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違紀行為證明。
(四)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繳納50元報筆試費。
四、考試
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考試科目為:筆試、體能測試;
專職消防員崗位考試科目為體能測試;
網格化服務管理員崗位考試科目為筆試、面試。
(一)筆試
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和網格化服務管理員崗位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100分,保留小數點后2位。考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為2014年7月11日。
(二)體能測試
警務輔助人員、專職消防員崗位人員進行體能測試。其中警務輔助人員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名額與考生人數的比例1:2由高到低順序依次確定體能測試人員,筆試缺考人員不能進入體能測試。測試內容:引體向上、1000米,評分標準《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準評分表》。體能測試成績100分,保留小數點后2位,測試成績=引體向上成績×50%+1000米成績×50%。體能測試相關事宜另行公告。
(三)面試
網格化服務管理員崗位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名額與考生人數的比例1:2由高到低順序依次確定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一并進入面試,筆試缺考人員不能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成績100分,保留小數點后2位。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60%+體能測試成績×40%,分數保留小數點后2位;
專職消防員崗位總成績=體能測試成績;
網格化服務管理員崗位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分數保留小數點后2位。
五、體檢、考察政審與聘用
(一)體檢:
1.體檢人員確定。根據招聘崗位及名額按照總成績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和網格化服務管理員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人選,專職消防員崗位按照1000米成績從高到低確定人選。
2.體檢:體檢由用人單位組織在二級及以上醫院進行,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崗位表有特殊體檢要求的,從其規定。
(二)考察政審:用人單位根據相關要求條件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政審。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受過刑事或治安處罰、參加邪教組織以及具有不得報考的情形等。
因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聘用:政審合格者予以聘用,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六、聘期及待遇
(一)聘期管理:此次招聘崗位首次聘用期限為2年(含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不合格或在聘期內違反單位管理規定,單位予以解聘。首次聘期滿后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報請相關部門批準后可以續聘。
(二)薪酬待遇:總收入=基本工資+考核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七、紀律、監督與注意事項
(一)考生在考試期間聯系方式要保持暢通,凡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有關資料,未按有關規定參加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核的,均視為自動棄權。
(二)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環節中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招聘紀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招聘工作的相關信息、通知在江安縣政府政務外網、宜賓三江人才網、江安縣黨政網和江安縣人才市場公布,請考生自行關注和查詢。
政策咨詢電話:0831-2631916
八、本公告由江安縣人才市場負責解釋。
報名表點擊下載
2014年6月27日
附件1:
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用臨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序號 |
招聘單位 |
崗位名稱及性質 |
招聘范圍 |
名額 |
最大年齡(周歲) |
最低學歷 |
專業及其他條件 |
1 |
江安縣 公安局 |
警務輔助人員(一) |
江安籍 |
6 |
30周歲以下(報名第一日已滿18歲且未滿31歲)。 |
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
專業不限。男,身高1.65米以上。退伍軍人和具有公安警務輔助(協警)工作經歷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無殘疾、口吃、重聽、色盲等缺陷,體表無紋身,顏面等身體暴露部位無明顯疤痕。 |
2 |
江安縣 公安局 |
警務輔助人員(二) |
江安籍 |
14 |
30周歲以下(報名第一日已滿18歲且未滿31歲) |
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
1.專業不限。男,身高1.65米以上。退伍軍人和具有公安警務輔助(協警)工作經歷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無殘疾、口吃、重聽、色盲等缺陷,體表無紋身,顏面等身體暴露部位無明顯疤痕。 2.此崗位先統一由江安縣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從事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專項工作,待專項工作結束后,由縣公安局統一重新安排工作。 |
3 |
江安縣公安消防大隊 |
專職 消防員 |
江安籍 |
8 |
26周歲以下(報名第一日已滿18周歲且未滿27歲) |
初中以上學歷 |
男,身高1.60米以上,遵守國家、軍隊和公安機關相關法規及規章制度,熱愛消防事業,恪守職業道德,服從組織管理,保守秘密,紀律觀念強。無殘疾、口吃、重聽、色盲等缺陷,體表無紋身,顏面等身體暴露部位無明顯疤痕。能接受夜間值班工作制度。 |
|
江安縣 消防大隊 |
網絡化服務管理工作員 |
江安籍 |
3 |
40周歲以下(報名第一日已滿18歲且未滿41歲) |
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 |
專業不限。能夠熟練使用辦公軟件。能接受倒班工作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