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城市管理隊伍力量,提高湖濱新區城市管理水平,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管協管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錄用。
二、招聘崗位
1.城市管理協管員:10名。
2.文字內勤:3名。
三、招聘要求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2.年齡30周歲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具有履行相應崗位職責的能力。
4.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
5.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應聘條件
(一)城市管理協管員崗位
1.能吃苦耐勞、無私奉獻,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愿意從事城市管理工作,能長期在室外工作,品行端正;
2.大專以上文化程度,退伍軍人學歷可放寬至高中;
3.具有法律專業、駕駛特長的應聘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二)文字內勤崗位
1.本科及以上學歷;
2.中文、文秘類、法律類、社會、政治類專業;
3.符合以上條件,同時具有從事文字工作相關經歷或在紙質媒體發表文章的應聘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7月10日—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湖濱新區城管分局(湖濱新區管委會B座202室;聯系電話:0527-84837817;聯系人:鮑靜)。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者須攜帶學歷證、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軍人需另提供退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張,并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
(二)面試
由城管分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核后,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責任感與進取心、應變能力、儀表氣質等方面的綜合素質。面試總分為100分,報考文字內勤崗位人員需加試寫作。面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者本人。
(三)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高低,按照招聘人員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進行體檢,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四)政審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列為政審對象,并按有關規定進行政審,因政審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政審合格人員在湖濱新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正式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期為3年,首次聘用含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內,對不勝任崗位要求的人員予以辭退。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行處理。
六、人員待遇
正式聘用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和考核工資兩部分組成,其中,城市管理員基本工資為1800元/月,考核工資為400元/月;文字內勤人員基本工資為2100元/月,考核工資為400元/月,并按照《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七、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湖濱新區紀工委將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
監督電話:0527-84837601(湖濱新區監察局)
八、本簡章由市湖濱新區城管分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