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清市委組織部 福清市公務員局
關于2014年下半年福清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中共福清市委組織部、福清市公務員局將于近期公開招聘我市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全市共計劃招聘75名(其中黨群系統1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滿18周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單位、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2014年福清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考。
以上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資格證書、工作經歷、年齡、現役等相關資格條件,均以2014年7月23日為截止日期。全日制普通院校應屆畢業生畢業證及相關證書可放寬至2014年8月31日前提交招聘單位主管部門。
二、報名方法
此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報到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報考者為在職的人員,需提供由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報名費80元。
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時,報考者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報名時間:2014年8月3日—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報名地點:福清市融城向高街人才大樓二層(福清市公務員局辦公樓內)
三、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規定比例、確因工作需要須開考的崗位,經研究同意,可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擬招聘人數。
2、福清市公務員局將在筆試結束后到筆試成績公布前為符合政策的各類人員辦理筆試加分手續。辦理時間另行通知。筆試加分對象包括"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社區計劃"、"大學生村官"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駐榕部隊隨軍干部家屬中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農村特困家庭和城鎮低保家庭的報考者,可按政策申請減免報名費。上述考生所需提交材料等具體事項將在福清人事人才網上另行發布相關信息。
3、本次筆試試卷為《綜合基礎知識》,題型全部為客觀題。筆試范圍為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情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筆試時間定于2014年8月23日(星期六)9:00-11:00。筆試地點將在考生準考證上標明。
5、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將于2014年9月17日后公布。
(二)面試
1、面試由中共福清市委組織部、福清市公務員局與相關部門共同組織。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者,按照每個崗位招考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同分均進入面試),不足3倍的,按上線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前,將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期間,報考者因故自行放棄面試或資格復審不符合產生的空額,在報考該崗位且成績達到筆試合格線的報考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通過資格復審后正式面試名單將在面試前公示在福清人事人才網。
資格復審時間、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或面試,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進入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數時,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
四、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考試成績相同時,名次排列采取以下辦法解決:若2個以上報考者筆試、面試折算后的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綜合成績排名將于面試結束后在福清人事人才網上公布。
五、體檢和考核
1、面試結束后,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無特殊原因,缺席體檢者,取消聘用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考核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經驗、計劃生育等情況,特別要考察與擬招聘崗位相關的素質與能力。
4、因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以及因擬聘人選自動放棄而產生空缺的招聘名額,可從報考該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六、擇崗
需擇崗的單位崗位,從筆試、面試、考核與體檢的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各崗位擬聘人選,組織擬聘人員按各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招聘單位。擇崗后,若有擬聘人選自動放棄而產生的空缺的招聘名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1、擬聘人選從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并在福清人事人才網公示。擬聘人選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經審批后,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合同登記。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2、聘用人員應在指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八、其他
(一)2014年7月23日前的常住戶口在我省的報考者、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3年、2014年應屆畢業生,視同"福建生源或福建戶籍"。福清籍及福清戶口(2014年1月1日前遷入福清)外地生源畢業生,可報考符合條件的所有崗位。
(二)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三)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實習或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五)報考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六)將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4年)中"××類"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招聘崗位,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所需專業與所學專業應該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
九、咨詢
福清人事人才網(http://www.fqrsw.com/)是發布招考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報考者密切關注,報考者應確保手機暢通方便聯系。招聘工作政策咨詢電話:0591-85221619(福清市公務員局調配考錄科);0591-85157661(中共福清市委組織部黨群科)
電話開通時間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本公告由中共福清市委組織部、福清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中共福清市委組織部 福清市公務員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