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級有關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工作要求,經請示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2014年度招收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我縣部分機關事業單位見習,F將見習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收對象及條件
(一) 2013、2014年離校未就業的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備擬報名見習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四)身體健康。
二、見習需求人數
今年全縣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共需招收179名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詳見大余縣2014年招收高校畢業生見習崗位表)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2014年8月5日-2014年8月22日(節假日除外)。
(二)報名地點:大余縣人才交流中心(北門河路社保局1樓大廳)。
(三)報名須攜帶的材料:
1、《大余縣招收高校畢業生見習報名表》(可自行下載填寫,也可以現場領表填寫);
2、本人有效身份證或有效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張;
4、《就業通知書》或《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5、畢業證或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復印件均一份,A4紙復印。
(四)資格審查:現場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建檔報到時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收過程。
四、確定見習。
(一) 建檔報到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通過面試等形式與需見習高校畢業生雙向選擇達成見習意向后,見習大學畢業生應于2014年8月28日前攜個人符合人事代理條件的人事檔案(檔案在異地的及時到縣人才交流中心開調檔函調回檔案)及經用人單位蓋章同意見習的《大余縣招收大學畢業生見習報名表》到縣人才交流中心建檔報到。
(二)簽訂見習協議
建檔報到完成后,用人單位應與錄用的見習大學畢業生于2014年9月1日前完成簽訂見習協議工作。協議書應明確:(1)見習期限和崗位;(2)見習期生活費、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人身意外保險等待遇;(3)見習崗位職責;(4)見習學員應遵守的紀律等。
五、有關政策
(一)見習管理
1.見習期限不超過一年。
2.見習期間,用人單位在見習協議期內不得隨意解除見習關系;見習生出現違規并拒不改正者,將取消其見習的資格。
3.見習期滿,用人單位應為見習生出具《大余縣高校畢業生見習鑒定表》,此表可作為其實踐鍛煉經歷和就業證明。
(二)見習待遇
1. 見習單位按每月至少不低于1210元/月的標準發放給見習高校畢業生在見習期間的生活費。
2.見習單位為見習生辦理人身意外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3.鼓勵見習生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事業單位招錄工作人員考試、“三支一扶”考試錄用、大學生“村官”考試錄用及學歷進修等有利于見習生成長和就業的活動,用人單位要大力支持并給予一定的假期。
咨詢電話:
縣人才交流中心:0797-8716863(報名期間)
縣人社局人事股:0797-8716301(非報名期間)
附:
大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