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市政協直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寧波市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4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政協聯誼活動中心是寧波市政協直屬事業單位。分類類別為社會公益,經費預算形式為自收自支。主要承擔市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的各項服務工作。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寧波市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崗位類別 |
人數 |
招聘專業及學歷(學位)要求 |
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寧波市政協聯誼活動中心 |
文秘 |
管理 |
2 |
文秘教育、新聞學、漢語言文學等中文專業;大學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寧波市戶籍 |
年齡30周歲及以下。 |
網絡管理 |
管理 |
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及應用、網絡工程和工業設計專業;大學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有2年及以上從事企事業網絡運行與維護工作經歷;年齡30周歲及以下。 | ||
會計 |
管理 |
1 |
會計學、財務管理等財會專業;大學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2年及以上從事會計工作經歷;年齡30周歲及以下。 |
注:以上學歷學位、年齡及相關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國外(港澳臺)留學回國人員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以所學課程名稱為依據。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
時間:2013年8月1日9∶00-至8月10日16∶00。
報考者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首頁“考試報名”,選擇進入“寧波市政協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位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另須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內,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在資格復審時需出具原單位同意證明。
2、資格初審
時間:2013年8月11日至8月13日。
此期間,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報名系統不對外開放。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
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數個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1個的予以取消)。
3、繳費確認
時間:2013年8月14日9:00-8月16日16:00
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陸中國寧波人才網首頁“考試報名”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網上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注:繳費確認完成才算報名成功)。
筆試考務費標準:40元/人(浙財綜字[2007]7號)。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3年8月28日9∶00—8月30日16∶00。
已報名并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首頁“考試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請保留至面試結束)。
(二)考試和資格復審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應知應會和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具體考試科目由招聘單位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命題。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時間定于2013年8月31日上午9時至11時,筆試地點和具體考試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面試入圍人員名單于筆試后15個工作日在政協寧波市委員會網站(http://zx.ningbo.gov.cn)上公布,同時公布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2、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聘單位將對面試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未通過資格復審的,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面試入圍人選)。
參加資格復審者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身份證、戶口本、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從(職)業資格證書、勞動合同、單位出具的相關工作經歷等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提供的各類資料復印件恕不退還。證件(證明)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當場領取《面試通知》,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面試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由此產生面試空缺不替補。
4、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政協寧波市委員會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網上下載體檢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
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政協寧波市委員會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辦理錄用手續的同時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574-87182096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7182219
寧波市政協辦公廳
二O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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