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4年招錄培養基層政法干警的公告
根據中央政法委、中央組織部等12部門聯合下發的《2014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將2014年全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培養計劃、招錄職位和培養院校
我省今年計劃面向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市、區)檢察、司法機關以及省直監獄、戒毒單位招錄培養干警149名。其中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生招錄101人,面向退役士兵招錄48人。培養院校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1名(碩士研究生),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148名(專科)。(具體計劃和職位詳見附件)
二、招錄培養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錄對象:
1.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退役士兵,要求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88年9月2日以后出生,大專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可放寬到27周歲,即1986年9月2日以后出生)。
2. 普通高校畢業生應為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符合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
2. 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專科試點班的,須高中(限退役士兵)及以上畢業學歷或具有同等學歷。
3.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還應符合人民警察招錄條件。
4.報考人員還應符合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5.公告發布之日,戶籍在湖南省或職位規定的市(州)。
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公開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行為的人員,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學生,現役軍人,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試用期內被取消(含本人放棄)公務員錄用資格未滿2年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報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規定應當回避情形的職位。
大學生退役士兵(入伍時已取得畢業證書)列入專門計劃,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招錄工作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9月2日9:00至9月4日24:00。報考人員請登陸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rst.hunan.gov.cn)、
湖南省公務員局網(http://www.hnsgwyj.gov.cn)、
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ta.com)的網上報名系統報名。
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
本次考試不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選擇報考職位應認真、謹慎、負責。
本次招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錄的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凡發現報考人員與招錄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試、招錄資格。
(二)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在網上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為50元。繳費時間為9月2日9:00至9月5日12:00。繳費成功即為報名結束。
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不得修改報名信息和報考職位。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減免考務費。屬城鎮家庭的憑《低保證》,屬農村家庭的憑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于9月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帶上述憑證和網上打印的本人報名信息表及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院(地址:長沙市湘府路168號湖南人才市場二樓大廳,咨詢電話:0731—84688383)辦理減免費用手續。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完成繳費的報考人員于9月15日9:00至9月20日17:00自行從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按照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報考人數與職位招錄計劃數的比例不得小于5︰1。實際報考人數達不到5︰1的職位,核減、合并或取消職位招錄計劃。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重新補報其他職位。
四、考試與招錄
(一)筆試
1.筆試內容
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以下簡稱公務員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以下簡稱教育考試)。考試范圍以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分別制定的《考試大綱》為準。
2.筆試科目和時間
專科試點班:
2014年9月20日0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014年9月20日14:00-16:30 申論
2014年9月21日09:00-11:30 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
法律碩士試點班:
2014年9月20日0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014年9月20日14:00-16:30 申論
2014年9月21日09:00-12:00 專業綜合Ⅰ(刑法學、民法學)
2014年9月21日14:00-17:00 專業綜合Ⅱ(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
3.筆試地點
設在長沙。具體考場安排詳見報考人員自行下載的準考證。
4.筆試總成績計算公式
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報考人員須參加公務員考試所有公共科目筆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其成績方可有效。
(二)體能測評
人民警察職位需進行體能測評。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錄職位計劃等額確定體能測評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總成績確定排名順序。報考人員須保持通訊暢通,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與招錄機關的省級主管部門將于10月底前通知參加體能測評的報考人員。體能測評地點在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1069號),報考人員應于早上8:00前趕到指定地點集合。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體能測評只進行一次。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體能測評。
因體能測評不合格而形成的計劃空缺,在同職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