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寶應縣曹甸鎮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化體育站工作人員1名,有關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奉獻精神,服從組織分配;品德優良,遵紀守法,作風正派,事業心、責任心強。
2、男女不限,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寶應籍,大專及以上學歷,藝術類專業,能熟練運用電腦辦公。
3、聘用后在崗工作或由鎮黨委研究調劑使用,需在崗工作滿3年。
二、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1、報 名:采取個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及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填寫《報名表》,交近期免冠二寸彩照兩張,報名時間:9月3日——9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報名地點:鎮黨委組織科(曹甸鎮人民政府辦公樓2樓),聯系電話:15150832793,聯系人:陳菲菲。
2、資格審查:由鎮黨委組織科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3、筆 試:根據資格審查情況,安排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統一進行筆試。
4、面 試:組織有關人員組成面試小組對筆試前3名進行面試。
5、體檢和考察: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對體檢合格者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
6、公示、聘用: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等情況,鎮黨委研究決定擬聘用人選,向社會公示7天后,由鎮黨委組織科辦理聘用手續。
7、如報名人員不足3人,由鎮黨委另行研究決定。
三、管理及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聘用后,結合本人意愿,由鎮黨委研究調劑使用。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聘用人員參照我鎮機關編外人員管理及工資待遇,聘用單位將根據聘用人員年度考核情況決定是否續聘。
寶應縣曹甸鎮人民政府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