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湖北工業大學低碳經濟與技術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低碳中心”)已有湖北省清潔發展機制(CDM)服務中心和中法城市可持續發展促進中心兩個省級平臺,有中法合作、中德應對氣候變化地方能力建設、CDM中心、碳資產及碳金融研究、低碳規劃及低碳實施方案編制、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及溫室氣體排放核查、低碳城鎮化研究、新能源推廣等諸多研究方向。為保證上述各個研究方向和項目的順利開展,低碳中心擬在校內外公開征集和招聘合作研究對象及團隊,征集方案如下:
一、合作團隊研究方向
1、低碳城鎮化技術系統集成團隊(包含中法合作部分項目):低碳建筑、城鎮規劃、新能源在城鎮化過程中的應用、低碳標準的研究,參與完成與法方合作中的建筑規劃、光伏建筑一體化及智能化合作內容。低碳中心征集團隊負責人,團隊由團隊負責人組建,團隊負責人對低碳中心負責,低碳中心每年度提供2萬元研究經費。
2、碳交易市場研究團隊:研究國內外碳交易市場規則及發展、CDM及CCERs項目。低碳中心征集團隊負責人,團隊由團隊負責人組建,團隊負責人對低碳中心負責,低碳中心每年度提供1萬元研究經費。
3、碳計量研究團隊:研究IPCC、CDM機制及國家發改委批準的各類溫室氣體源與匯的方法學,研究中國溫室氣體清單編制方法。低碳中心征集團隊負責人,團隊由團隊負責人組建,團隊負責人對低碳中心負責,低碳中心每年度提供1萬元研究經費。
4、低碳規劃及低碳實施方案研究團隊:研究國內外省市地區及工業園區、企業、社區等低碳規劃及低碳實施方案編制辦法,參與編制規劃及方案。低碳中心征集團隊負責人,團隊由團隊負責人組建,團隊負責人對低碳中心負責,低碳中心提供12萬元研究經費(包括編制一個工業園區低碳實施方案及評估標準體系)。
5、碳金融研究團隊:研究碳基金等碳金融工具、企業碳資產及碳資產管理。低碳中心征金融工具、法律及核算三個團隊負責人,團隊由團隊負責人組建,團隊負責人對低碳中心負責,每個團隊由低碳中心每年度提供1萬元研究經費。
6、新能源系統集成研究團隊:研究太陽能等新能源系統集成方案,本團隊將與有關企業工作結合,由低碳中心和企業共同考核,團隊負責人對低碳中心及關聯企業負責,低碳中心及關聯企業負責每年提供5-10萬元研究經費。
7、中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團隊:負責中心承接的能力建設項目,包括培訓、宣傳等工作,2014年中德能力建設項目經費15萬元,其中團隊獎勵1萬元。低碳中心征集團隊負責人,團隊由團隊負責人組建,團隊負責人對低碳中心負責。
8、學科建設及數據庫建設:研究應對氣候變化學科建設,包括中法合作辦學,設計學科架構,銜接教育主管部門。低碳中心征集團隊負責人,團隊由團隊負責人組建,團隊負責人對低碳中心負責,低碳中心每年提供1萬元研究經費。應對氣候變化數據庫建設工作包括收集國內外應對氣候變化情報,編印通訊,建設應對氣候變化數據庫。此項目情報收集及編輯電子版通訊工作每年由低碳中心提供1萬元研究經費,如果相關項目獲批,數據庫建設及文印編輯工作經費另計。
二、一般原則:
1、研究方向4、6、7含已有項目的工作,其余方向申請的項目,科研經費將另有增加。
2、低碳中心提供的經費多數來自科研經費,本校團隊可以轉入合作團隊負責人經費本,外校團隊以報賬形式或勞務費形式發放,但均需要遵守課題經費預算和經費使用規定。
3、低碳中心提供合作團隊辦公條件,辦公費用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合作團隊在教學時間之外在低碳中心辦公。
4、低碳中心申請的科研項目交與團隊完成、包括以團隊成員為主持人的科研項目,按照低碳中心科研項目管理辦法執行。
5、團隊成員以低碳中心名義自主申請的科研項目由主持人按規定完成結題,經費由主持人使用,低碳中心有權監督科研項目進展情況。
6、合作團隊有義務按照低碳中心要求撰寫科研項目申報書等項目申報工作。
6、低碳中心新申請的科研項目經費另行分配,低碳中心將努力使每個合作團隊、合作成員獲得更多的科研項目以及橫向研究經費。
三、資料提供
請有意與低碳中心開展合作研究的人員提供簡歷、研究基礎介紹和團隊成員名單及簡歷,雙方洽談達成一致后簽訂合作協議,合作協議在學校科研處備案。低碳中心將提供應對氣候變化相關資料供團隊熟悉這一工作,合作協議簽訂后,雙方嚴格按協議約定開展合作研究工作。
四、工作人員招聘
鑒于低碳中心工作的拓展,中心擬招聘2名一般工作人員(合同制),大學專科以上畢業。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員接待、會議記錄、資料收集、整理與歸檔等,相關待遇面議。
聯系地址:湖北工業大學北區三號樓(太陽能研究院)四樓415、417室
E-mail:shinewayz@163.com; wangdefa6802@163.com
聯系人:曾老師、王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