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力量,優化行政執法人員結構,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經縣政府同意,決定在全縣范圍內招聘城管協管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城管協管員共計10名(男性)。
二、招聘范圍、對象
(一)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具有常山縣戶籍的男性退伍軍人7名和轉業士官3名(以2014年8月3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戶口性質不限。
(二)招聘條件:
1、年齡要求:退伍軍人在18周歲以上(199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003年—2010年之間自謀職業的轉業士官不限年齡;
2、學歷要求:退伍軍人具有高中、職高畢業及以上文化程度;轉業士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體要求:身高在170厘米及以上;雙眼矯正視力均在4.8以上,無色盲,其他身體條件均參照招錄公務員標準執行。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信息
通過常山廣播電視總臺、常山人才網、《今日常山》對外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14年9月9日 - 11日(三天)
2、報名地點:常山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二樓會議室(文教西路1號)
3、報名所需材料: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近照2張。如有獲獎經歷需帶上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考務費80元。
符合報名條件者填寫《2014年常山縣城市管理協管員報名表》(見附件)(報名表在常山人才網自行下載)。報名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的,經查實,一律取消錄用資格。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等材料外,還需提供委托書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報名人員資格審核合格者憑身份證原件到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二樓會議室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在常山人才網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比例不足1:2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由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統一組織實施。
1、筆試
(1)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實行百分制,內容包含公共基礎知識及有關法律法規等。
(3)加分標準:①在部隊里有擔任過班長職務的另加5分,副班長加3分;②共產黨員加5分;③立過三等功加5分;④學歷本科加3分,本科以上加5分。⑤各類嘉獎,一項加3分。加分最多不超過30分,超過30分的按30分計算,直接加入筆試成績。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成績),按招聘人數的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1)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含加分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比例折合計算總成績,再從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項目與標準參照招錄公務員的規定執行。
因體檢不合格而造成缺額的,在應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車旅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4、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按招考職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政審工作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如報考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可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并在相應的媒體予以公布。
5、審批錄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規定程序,按照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聘用的原則確定錄用名單,并向社會公示7天無異議后,確定10名錄用對象,并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同時簽訂聘用合同。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
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按我縣最低月工資標準,試用期滿月平均工資2500元/月以內(含國家規定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五大保險)。
咨詢電話:58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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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