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聘陽新縣人民檢察院檢務保障中心工作人員簡章
為解決縣人民檢察院人員緊缺問題,加強檢察人員隊伍建設,經研究同意,決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招聘6名縣人民檢察院檢務保障中心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
陽新縣人民檢察院檢務保障中心工作人員6名。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30周歲(1983年8月1日后出生)及以下,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近5年內在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發布
在縣級新聞媒體發布招聘信息,公開本次招聘的人數、崗位、條件等,具體招聘內容在陽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byxhrss.gov.cn/)發布。詳情可咨詢縣人事考試院(電話:0714-7354363)。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3年8月4日—2013年8月6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縣人社局興國大道辦公區(原縣人事局)一樓大廳
3、報名有關事項:①考生報名時必須攜帶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經審查合格后方可報名,不準代報。資格審查合格者,現場拍照登記相,以備查對。②收費標準:按照物價部門規定,筆試每人合計收取報考費150元。面試收費另行通知。
(三)考試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由人社局組織,檢察院配合。筆試內容為《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各科目卷面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各崗位報考人員根據筆試成績(筆試成績為兩科考試成績之和)按招聘人員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辦法由檢察院在人社局指導下另行制定。
面試滿分為100分,考生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分,綜合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申論)÷筆試試卷滿分之和×50+面試成績÷面試滿分×50。
(四)考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面試時間地點待筆試結束后由檢察院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核
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若出現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用)》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向下順延。考核對象在體檢合格人員中確定,考核內容主要審查預錄對象的報考條件是否符合本文的規定以及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現實表現等情況。有考核不合格的或考生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向下順延遞補,再按體檢、考核程序進行。
(六)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核合格后,確定聘用人員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合格者,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相應待遇。
四、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縣紀檢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全程公開,對招聘中的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報考人員弄虛作假、違紀的,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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