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建設,進一步優化事業單位人才結構,保障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人才需求,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要求和省里統一安排,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部分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部分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4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
二、信息發布平臺
(一)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zsrls.gov.cn)。
(二)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
其中,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作為發布考試、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三、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年齡、學歷及專業等有關要求詳見招聘計劃(附件1);
(二)要求浙江戶籍、舟山戶籍的以2014年9月16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三)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五)屬于《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第十二條規定九類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報考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六)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等相關資歷時間的計算統一截止至2014年9月16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4年9月30日9:00-10月10日16:00。
網址:www.zjks.com(浙江人事考試網)。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14年9月30日-10月11日。
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資格初審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三)網上繳費
時間:2014年9月30日9:00-10月12日24:00。
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招考計劃取消的,報考該計劃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4年10月22日-10月24日。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可上網(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科目及時間
筆試由省里統一命題,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考試時間為2014年10月25日,上午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下午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六、資格復審和面試
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完成。面試前,舟山市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復審。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提供報考崗位所需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能反映出戶籍地或生源地,戶籍不限的可不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等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按該崗位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面試對象根據招聘計劃數,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筆試缺考一個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試對象),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工作由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面試初定于11月中旬。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將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 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考試科目數×50%+面試成績×50%。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工作由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對象公示后,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4年12月31日前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供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均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均不再遞補。
九、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二)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在注冊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環節中,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
(三)報考人員對招聘計劃中的崗位、學歷、學位、專業要求以及其他相關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按照招聘計劃中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的咨詢電話進行咨詢。
(四)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281566、2281565、2281571,監督電話:0580-2281547。
附件
1.2014年下半年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rar
2.高職高專(專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學科專業目錄.rar
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