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鎮行政執法和集鎮管理工作,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招聘綜合執法分局城管協管員、治安巡邏員20名,主要從事協助行政綜合執法工作、治安巡邏工作,負責規劃執法、環衛、市容市政管理等。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面試、考核相結合,擇優聘用的辦法招聘城管協管員和治安巡邏員,確保聘用人員的能力、素質。
二、報名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愛崗敬業,遵紀守法,吃苦耐勞,品行端正;
2、基本條件要求為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退伍軍人、黨員、持B證駕駛員、有類似工作經歷者優先并適當放寬條件);
3、1974年1月1日后出生(持B證駕駛員、退伍軍人可適當放寬);
4、本縣戶籍,男性,身體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報名:受過各類黨政紀處分或治安、刑事處罰的;參加集體上訪的;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有被工作單位辭退記錄的;涉嫌違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身份為合同制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月工資不低于1800 ~2500元(含個人承擔保險部分,工資分基本工資1200元/月和績效工資300元/月、補助津貼300元/月及職務補貼),參加重點工作的給予額外補助,具體見《杭埠鎮綜合執法分局城管協管員管理辦法》,聘期一年,經考核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并協助辦理相關保險。
四、招聘辦法
(一)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接受報名,報名時應提供本人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無違法犯罪和治安處罰證明(有下列身份的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黨員身份證明、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表彰嘉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張,應聘者提供資料應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錄用資格。
(二)報名地點:杭埠鎮綜合執法分局辦公室,聯系電話:0564-8035039。
(三)報名時間:起止時間為2014年10月9日至2014年10月29日。
(四)考核:
1、考核方式:考核分為面試和綜合考核,由鎮政府統一組織。面試和綜合考核成績各占總成績的比例為7:3;
2、面試:所有報名人員均參加面試。面試考核組成員由鎮政府指派。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時應聘者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等相關證件,時間、地點、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3、綜合考核:對包括政審、健康及其他需了解的項目進行綜合評分。對符合下列情況的給予加分:①是黨員的加0.5分;②受過部隊表彰嘉獎的,三等功加1分,二等功加3分,一等功加5分,各類表彰嘉獎可累計加分;③是退伍軍人的加0.5分;④持B證駕駛員的加3分;⑤熟練掌握計算機的加0.5分;⑥有類似工作經歷者加3分;⑦中專學歷加2分,高職?茖W歷加3分,本科學歷加4分;
(五)體檢:按面試和考核的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被確定人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醫院參加健康體檢,體檢科目由鎮政府統籌安排,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并按順序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杭埠鎮政府公開欄、網站等地點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六、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的順利開展,成立杭埠鎮招聘綜合執法分局工作人員領導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黃向東
副組長:蔣志權、余一祥
成 員:張濤宏、丁建中、方向前、袁愛舒、陶勇、李華,領導組下設辦公室,方向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七、本招聘方案未盡事宜,由杭埠鎮政府負責解釋。
舒城縣杭埠鎮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