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和招投標工作,經舒城縣人民政府同意和六安市人社局核準,計劃面向社會為舒城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和舒城縣招投標中心公開招聘7名專業技術人員(招聘崗位及計劃分布等詳見附件1)。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㈠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㈡堅持嚴把政策,規范操作。
二、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由“舒城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工作領導組”統一領導,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舒城縣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
招聘公告、考試成績以及體檢、考察、遞補、公示和聘用等相關信息,都將通過舒城縣人民政府網(www.shucheng.gov.cn)、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scrsj.gov.cn)及時向社會發布,接受社會監督。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㈠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及其以上畢業生,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⒉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⒊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年齡和工作經歷等條件。
⒋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年齡條件中“30周歲及以下”為“1984年 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以此類推。工作經歷要求,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⒈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⒉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⒊現役軍人。
⒋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⒌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⒍法律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原國家人事部第6號令規定的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四、招聘程序
㈠報名
⒈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⑴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⑵報名時間:2014年月1月7日至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⑶報名地點: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412室。
⒉報名須提供(交)的證件及材料
⑴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年齡超過30周歲的還須提供相應專業注冊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⑵《舒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和《舒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各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在編在職工作人員須同時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
⑶服務期已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相關服務證書等材料:
①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②“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③“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試結束后由舒城縣人社局通過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對公示無異議的,將予每科筆試成績增加2分。
⒊報名注意事項
⑴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筆試費用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在報名期間內未繳納筆試費用的視作自動放棄報名。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報考,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并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⑵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⑶每位報考者限報1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參加考試。
⑷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比例應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招聘崗位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崗位被取消后3日內到舒城縣人社局改報其他崗位或領取已繳納的考試費用。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急需緊缺專業崗位,經研究可適當降低比例開考。
㈡考試
⒈考試方式、科目
考試采取筆試方式。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滿分均為120分,兩科成績按4:6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寫作。《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業務知識,分為《建筑工程技術》、《路橋技術》、《工程造價》和《會計學》等4個具體考試科目。其中,《建筑工程技術》考試內容為建筑工程技術專業普通專科層次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路橋技術》考試內容為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專業普通專科層次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工程造價》考試內容為工程造價專業普通專科層次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會計學》考試內容為會計學專業普通本科層次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
⒉考試安排
⑴考試時間:
2014年1月19日上午7:40-9:10 《公共基礎知識》;
9:40-11:40 《專業知識》。
⑵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⑶通過資格審查并繳納考試費用的考生務必攜帶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于2014年1月17日工作時間到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準考證,并在規定的時間持準考證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
⒊成績公布
所有報考人員考試成績將于考試結束后10日內通過相關網站向社會公布。
⒋最低合格分數線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兩科筆試成績之和達到120分的考生,方可進入體檢、考察程序。
㈢體檢和考察
依據各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與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專業知識》成績、《專業知識》試卷主觀題得分高低排序)。
⒈體檢
體檢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人社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等有關規定進行,由舒城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待定),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工作結束后,由所在體檢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該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⒉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即被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舒城縣人社局組織實施,主要對被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遵紀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㈣遞補
對因體檢、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動放棄等原因所致招聘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㈤公示與聘用
⒈公示
體檢和考察均合格人員,由舒城縣人社局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向社會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正式聘用對象。對公示結束后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⒉聘用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與聘用對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將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實行國家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制度。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紀律
本次招聘考試嚴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試行)》及保密、回避等相關規定,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實行考試責任追究制,確保招聘考試公平、公正、規范、有序進行。為增強招聘工作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監督權,舒城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如發現招聘工作人員有違反招聘原則、不按規定程序操作的,將予嚴肅處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資格、通報所在單位等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監督舉報電話:0564-8621152(舒城縣監察局)。
六、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考試,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政策咨詢電話:0564-8689057(舒城縣人社局)。
附件:
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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